48歲農婦與28歲男子發生關系 后被騙7000元
www.fjnet.cn?2013-09-13 14:13? 侯艷艷?來源:齊魯晚報 我來說兩句
本報熱線消息(記者 侯艷艷 通訊員 成功 福基) 7月,黃務48歲農婦田芳(化名)通過QQ認識了28歲小伙李浩(化名),兩人聊得很投機,小伙邀請她出來見面。7月20日,兩人在火車站附近一家旅館開房發生了性關系。7月23日至8月13日,李浩分三次向田芳借了7000元。 8月底,李浩找到田芳,稱急需1.5萬元,田芳這次沒有給他。“不給錢就把咱倆的事兒告訴你老公和你女兒。”李浩威脅道。田芳只好說,等家里事情忙完了,9月5日左右將錢給他。9月5日,李浩不停地發短信催促要錢,田芳發短信告知李浩已備好錢了,和他約好地點見面,隨后向黃務派出所報案。李浩在準備伸手要錢時,被民警抓獲。目前,李浩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刑拘。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09-09]兩高:以發帖刪帖威脅索財按敲詐勒索定罪
- [ 09-08]公安部公布一批網絡有組織制謠傳謠敲詐勒索案例
- [ 09-05]敲詐勒索:維權的又一“罪名”
- [ 09-04]“敲詐勒索罪”成了維權陷阱?
- [ 09-03]法律專家:敲詐勒索等罪名常被用于報復舉報人
- [ 08-29]村民向排污企業索賠 卻因敲詐勒索被刑拘
- [ 08-25]新聞背景:刑法同樣適用于網絡敲詐勒索 數額超2000元即可立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