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發力整治國企高管腐敗 涉案一把手多金額巨大
2013-09-25 08:41:20??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林雯晶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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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何以出籠 ——探查腐敗背后的監管漏洞 針對部分國企高管貪腐問題,一些專家認為,當前一些國企一把手權力過于集中、監督機制不健全、內部管理體制不完善等是主要原因。要把權力關進“籠子”里,首先要把“籠子”打造得更加牢固。 權力高度集中 決策成“一言堂” 記者調查發現,權力高度集中,民主渠道架空,企業決策成“一言堂”,是部分國企出現腐敗問題的主要原因。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告訴記者:“一些國有企業運行機制呈‘金字塔形’,工會、職工代表大會、監事會等民主管理渠道形同虛設,這些都為貪腐埋下了隱患。” 廣發銀行珠海分行原行長屈建國,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經查,屈建國貪腐金額高達3000多萬元。據審理該案的法官介紹,該案中,屈建國通過各種手段變相套取公款的行為,分行的副行長、中層領導并非不知情,但這么多人明知屈建國的行為違反財務制度,卻無一提出反對意見,最根本的原因是在單位內行長的權力大到不受制約。 以發放貸款程序為例,客戶想獲取貸款,經過層層審核,信貸委員會將最終提出意見是否放貸,但信貸委員會形成的意見必須要經分行行長審批才能生效,分行行長對放貸具有一票否決權。換言之,沒有行長的同意,任何單位都拿不到貸款。這是很多人主動或被動給屈建國大量行賄的主要原因。 無獨有偶。新廣國際重大經濟案件中,新廣國際集團董事會僅有3至4人,吳日晶不僅是董事長,還是公司黨委書記,同時長期代行總經理職權。“三權”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使吳日晶擁有說一不二的絕對權威,牢牢控制著企業的人、財、物大權。 同時,企業黨組織軟弱渙散,黨委內部基本沒有開展正常的組織生活,民主集中制實際等于一句空話,企業重大決策都由吳日晶個人說了算。據紀檢部門透露,吳日晶僅憑一句話、一個批示就能隨意調動數億元資金。 上海政法學院教授湯嘯天表示,現代企業管理結構是由資產所有人、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三方組成,董事會應是管理結構的核心層。而發案的一些國有企業雖然在形式上建立了現代公司制度,實際上卻還是由個人或少數人控制企業的命脈,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少數高級管理人員對國有資產具有相當大的支配權,而且他們又往往集企業的決策權、管理權和監督權于一身,權力過度集中。 監管存漏洞 監督工作乏力 一些出現貪腐現象的國有企業不僅內部決策缺乏制約,而且相關部門對其監管也存在一些漏洞。據辦案人員介紹,新廣國際財務部有多套財務報表,公司長期通過造假賬掩蓋虧損事實;多筆進口付匯核銷單未按規定辦理核銷,外匯管理部門也未按規定處理,導致其利用信用證和承兌匯票詐騙得逞;同時多家銀行都未能識破新廣國際提供的數十份虛假審計報告。 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和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暉等專家認為,國有企業高管貪腐折射出相應的監管體制有待完善。在出現問題的國有企業中,國企高管的考核任用機制大多未充分發揮作用。 這些國有企業雖然引進了股東會、監事會和職工參與的控制模式,但一些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在對高管的選拔任用上只是履行法定程序,沒有真正發揮出審查、把關的作用。尤其是作為最了解情況的企業內部員工,在國企高管考核任用上發言權不夠。 從企業內部運營機制看,有的國企的紀委書記是由黨委副書記兼任,財務、審計部門是企業的內設機構,都受企業一把手領導,這決定了相關監督工作往往受制于主要領導的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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