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對貪污侵占挪用扶貧資金行為嚴懲不貸
2013-10-08 19:50:51??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穎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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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0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一些地方的扶貧等保民生資金存在虛報冒領、擠占挪用、滯留沉淀和監管弱化等問題。必須筑牢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高壓線”,對貪污侵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懲不貸,確保扶貧資金充分惠及扶貧對象。 10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財政扶貧等保民生資金管理和公共資金審計監督,審議通過《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草案)》。 會議指出,扶貧資金是貧困群眾的“保命錢”和減貧脫貧的“助推劑”,多年來對加快貧困地區發展、改善扶貧對象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近期審計發現,一些地方的扶貧等保民生資金存在虛報冒領、擠占挪用、滯留沉淀和監管弱化等問題,值得警醒。必須堅持改革創新,注重健全制度機制,筑牢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高壓線”,對貪污侵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懲不貸,確保扶貧資金充分惠及扶貧對象,讓減貧成為促進社會公正和文明進步的重要內容,切實發揮好扶貧等公共資金保民生、“兜底線”的重要作用。 會議決定,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管理。一是明確和強化各級政府職責,做到權責一致。嚴格落實扶貧開發規劃責任、權力、資金、任務“四到省”制度,項目審批權限原則上下放到縣,省市兩級要將主要精力放在資金和項目監管上,縣級要切實負起責任。對出現的問題要毫不手軟、嚴格問責、嚴肅處理。二是增強扶貧資金使用的針對性。對扶貧對象建檔立卡,與低保銜接。項目資金要到村到戶,切實使扶貧資金直接用于扶貧對象。三是創新資金管理使用方式。在貧困地區特別是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以扶貧攻堅規劃和重大扶貧項目為平臺,整合扶貧資金和各類相關涉農資金,集中解決突出貧困問題。積極探索政府購買社會服務、金融機構等參與扶貧開發的有效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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