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黨內法規關鍵在于執行落實
2013-11-27 19:42? 隋笑飛、孫鐵翔?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林雯晶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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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隋笑飛、孫鐵翔)《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27日發布。這在我們黨的歷史上是第一次,它表明了我們黨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推進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堅強決心,同時也昭示,不斷完善的黨內法規將成為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頭上高懸的制度利劍。 《綱要》描繪出了今后一個時期黨內法規建設的宏偉藍圖,明確了時間表和路線圖。我們要抓好《綱要》落實,把一項一項黨內法規都制定出來,把規范權力的制度之籠扎緊扎實,把制度藍圖轉變成為制度的強大約束力。在此基礎上,要加大黨內法規執行力度,把每項制度都真正落到地上、化為黨員干部的行為準則,實現有規可依、有規必依、執規必嚴、違規必究,防止出現“稻草人”和“破窗效應”。 執行好黨內法規,需要加大黨內法規宣傳普及力度,讓廣大黨員及時了解黨內法規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精神,深刻認識到黨內法規是黨組織工作、活動和黨員行為的基本遵循,遵守黨內法規是每個黨員的應盡義務,強化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崇規意識、守規意識、執規意識,做到依規辦事、依規用權、依規施政。 執行好黨內法規,需要加大黨內法規公開力度,讓出臺的每一項黨內法規盡量公之于眾。凡是能公開的就不定密,能解密的就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提高文件的公開透明性,以便于黨員群眾廣為知曉,避免黨內法規被鎖在“保險柜”。 執行好黨內法規,需要強化督促檢查。“徒法不足以自行”,黨內法規制定出來后,更重要的是加強督促檢查。有關單位應當通過日常檢查和專項督查等形式,推動每項法規都能落到實處,對執行不力的堅決追究責任,切實形成提升執行效果的倒逼機制,推動解決實踐中存在的不愿、不會、不敢執行黨內法規的問題。 執行好黨內法規,需要完善懲處追責機制。對于那些凌駕于法規之上或者超越于法規之外的違規行為,特別是具有警示效果的典型案例,應當在一定范圍內嚴肅通報查處情況,以示效尤。 執行好黨內法規,需要做好實施評估工作。黨內法規實施一段時間后,應當開展實施后評估工作,了解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根據反饋情況完善相關措施,更好地推動法規的貫徹實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廣大黨員應當從思想上深刻認識到,黨內法規不只是一種學習材料,更是一種硬約束,它同自己的精神生活、日常行為息息相關,必須嚴格遵守,絕不能讓黨內法規束之高閣、成為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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