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答記者問
2013-11-30 21:22? 趙曉輝、劉開雄?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徐家傲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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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趙曉輝、劉開雄)中國證監會30日發布《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改革內容回答了記者提問。 為注冊制改革打下基礎 針對此次改革與注冊制改革的關系,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是資本市場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改革,需要有步驟地推進。 該負責人說,新股發行應當以發行人信息披露為中心,中介機構對發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把關,監管部門對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申請文件進行合規性審核,不判斷企業盈利能力,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礎上,由投資者自行判斷企業價值和風險,自主做出投資決策。 該負責人強調,注冊制不是簡單的登記生效制,不能將注冊制理解為不管了,就是登記備案,自動生效,也不是說股票發行不要審了,更不是垃圾股可以隨便發了,而是審核方式要改革。 他說,注冊制改革需要法律的修改,需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也需要市場逐步適應和過渡,是一個連續的、循序漸進的、不斷深化的過程,本次改革將為注冊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礎。 新股發行節奏更大程度由市場決定 完善市場化運行機制是改革的重點。在審核理念方面,本次改革之后,監管部門和發審委將只對發行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內容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核,不判斷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改由投資者和市場自主判斷。 關于市場最為關心的發行節奏,上述部門負責人說,今后發行節奏將更加市場化:新股發行的多少、快慢將更大程度由市場決定,新股需求旺盛則多發,需求冷清則少發或者不發。 此外,在融資方式、發行價格、發行方式等方面,證監會都將秉承市場化的理念。據介紹,今后發行人可以選擇普通股、公司債或者股債結合等多種融資方式,證監會也不再管制詢價、定價、配售的具體過程,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確定發行時機和發行方案,并根據詢價情況自主協商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以市場化機制遏制新股“三高” 針對市場關心的新股“三高”問題,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此次改革通過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平衡供需,抑制高定價。一方面,新股發行快慢、多少更多地由市場決定,使發行價格更加真實地反映市場供求關系。另一方面,推動老股東轉讓股票,增加單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供應量。 在定價的市場化約束方面,針對發行人,意見把減持行為與發行價掛鉤,限制發行人定高價。如果定價過高,上市后一段時間內股價跌破發行價,發行人控股股東等責任主體需要按承諾自動延長持股鎖定期。 與此同時,證監會采取措施約束網下配售的機構投資者報高價。確定發行價時,要求先剔除報價最高的10%的申購量。報價最高的部分將不得影響發行定價,報價最高者也不能獲得配售,防止“人情報價”或盲目報高價。 另外,針對主承銷商,引入自主配售機制。主承銷商可以將網下發行的股票按事先公布原則配售給自己的客戶。主承銷商為發展長期客戶,需要合理定價平衡買方利益,這有利于防止主承銷商與發行人共謀定高價。 IPO企業信披違法中介機構需賠償投資者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方案明確了信息披露重大違法時中介機構的賠償責任。如果發行人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違法且給投資者造成損失,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必須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與此同時,改革把信息披露責任提前。根據意見,從發行申請文件提交之時起,中介機構即需要對所披露的信息負責。這將改變以往中介負責交材料,審核部門負責改材料,申報文件質量好壞不影響最終發行的局面,也將大大遏制中介機構突擊申報、闖關申報的沖動。 另外,證監會還加大了對業績“變臉”的處罰力度。確認業績“變臉”,即暫不受理相關保薦機構推薦的發行申請,并移交稽查部門查處。 完成在審760多家企業IPO審核需一年 投資者十分關心,改革意見公布后,是否馬上就會有公司發行上市了?760多家排隊企業多長時間內會消化完?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此表示,所有企業必須符合改革意見的要求后才能發行新股。本次改革意見公布后,要完成一系列準備工作才會有公司發行新股并上市。 首先,證監會要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制定老股轉讓辦法,完善信息披露規則;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等也需要完成相關細則的制定。 其次,通過發審會審核的企業還需要按照意見要求對申報文件作出必要的修改,并履行相關程序。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發行人完成相關程序估計需要1個月左右的時間。 另外,過會企業完成上述準備工作后,要向證監會提交更新后的發行申請文件,履行會后事項監管程序。企業如不存在需要重新提交發審會審核的17項重要會后事項,證監會才會核準新股發行。 據介紹,目前排隊申請發行的企業累計已達到760多家,意見發布后,證監會將按申請企業的排隊順序依次安排審核工作,預計完成760多家企業的審核工作,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 新股發行重啟不影響股市中長期走勢 針對投資者關心的新股發行重啟是否會影響市場走勢的問題,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恢復新股發行并不決定股市中長期走勢,股市運行主要由當時經濟基本面和宏觀政策所決定。 統計顯示,股市設立以來,已經歷8次新股發行暫停、7次恢復發行。前7次恢復發行后的首個交易日,上證綜指5次下跌、2次上漲。 該負責人說,發行節奏的市場化,并不意味著目前已通過發審會的80余家企業馬上就全部發行完畢。通過發審會審核的企業需要按照新的改革意見對申報文件作出必要的修改,并履行相關程序,2014年1月31日前完不成上述工作的過會企業還需要補充最新財務數據,提交2013年審計報告。企業和承銷機構也需要尋找合適的發行時間窗口。部分通過發審會的企業由于中介機構正被立案調查,無法取得核準文件。總的來看,已過會企業完成發行需要一定時間。 目前,市場也有觀點認為,經過長期停發新股及財務專項檢查,目前留下的在審企業都是好企業,大量資金等待炒作新股。該負責人提醒說,按照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要求,今后監管部門不對企業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作判斷,投資者要認真研判投資風險,審慎做出投資決策,不要盲目參與新股炒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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