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后將公示中介機構的誠信記錄和執業情況
2013-11-30 21:2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徐家傲 李艷 |
分享到:
|
新華網消息 11月30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將中介機構的誠信記錄、執業情況公示。今后,將整合證監會、證券業協會、證券交易所的信息,對中介機構及執業人員的執業記錄進行“畫像”并公示,以此約束中介機構的執業行為。 證監會部門負責人還表示,借鑒今年財務專項檢查工作的經驗,今后在審核過程,將會抽查相關中介機構盡職履責情況。審核中發現涉嫌違法違規重大問題的,立即移交稽查部門介入調查。加大對路演推介、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披露、承銷商自主配售等行為的檢查力度。 |
相關閱讀:
- [ 11-30]證監會:投資者應利用投資權對發行人進行約束
- [ 11-30]證監會將嚴查發行環節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
- [ 11-30]證監會: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市場化改革不意味放任自流
- [ 11-30]證監會: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為注冊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礎
- [ 11-30]證監會:發行人不得隨意更改預披露招股書相關信息
- [ 11-30]證監會:將加大對有能力但長期不分紅公司的監管約束
- [ 11-30]新股發行改革收到3229件反饋意見 市場各方持肯定態度
- [ 11-30]證監會:新股發行改革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取向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