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語文教師彭幫懷指出人教版新版初一語文書上有30多處錯誤,并將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法院。其后,人民教育出版社在官網發致歉信,承認該教材的確存在6處錯誤。人教社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這位老師反饋前,很早就收到一些老師反饋,只不過此前為“一對一”溝通,直接交流訂正。對是否有可能把教材召回,人教社表示,不可能把所有教材召回,這是出版界史無前例的事情。(12月4日《北京青年報》) 批評 不回應實乃不負責 “由于時間倉促,出現一些編校問題”,人教社致歉信給出的出錯理由,已經讓人很不能淡定了;這可是教材啊,全國多少學生要學的,怎么會因“時間倉促”而出現低級錯誤呢?到底是少了時間,還是少了責任心?然而,更讓人吃驚的是,人教社竟然表示“早就收到了一些教師的反饋”;換言之,在彭老師將其告上法庭之前,人教社明知有錯卻一直不改,只與反饋者“一對一”溝通,而沒有采取任何行動,甚至都沒在官網上“廣而告知”一下。 這不就是典型的知錯不改嗎?這算是對教育對學生負責的態度嗎?如果不是彭老師這次告到法院,人教社是否仍將繼續對此淡定地秘而不宣不得不讓人懷疑,人教社的道歉究竟是真道歉,還是只為應訴做準備? 人教社負責人表示,“老師其實也有責任,如果教科書有明顯錯誤,他也應該糾正過來。”問題是,教師的責任并不能代替教材編寫者的責任。既然是教育部指定教材,編寫者理應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尊重挑錯者,并及時整改;學生和教師有使用正確教材的權益,出版社對出現明顯錯誤理應承擔責任。各類廠商對問題產品都有召回責任,更何況是最應精益求精的指定教材出現質量問題?人教社斷然回應“不可能召回”,實在不是負責的態度。 早就知道有錯,卻不及時告知師生;被教師告上法庭,才勉強更正硬傷;對挑錯教師,既不歡迎也不感謝;對問題教材,明確表示“不可能召回”……凡此種種,簡直就是“無與倫比的傲慢”。就是因為教材是教育部門指定的,學校和師生并沒有選擇權。如果有非常暢通的糾錯機制,對社會各界給教材糾錯,就像報紙雜志歡迎讀者糾錯那樣,不是置之不理而是笑臉相迎、從善如流并給出獎勵,彭老師還用得著去法院起訴,以要求教材編寫者糾錯嗎? |
相關閱讀:
- [ 12-05]人教社就教材出錯道歉但拒不召回 被指不負責任
- [ 12-04]人教社稱早已知曉語文教材出錯 不可能召回教材
- [ 09-05]教育請讀懂孩子們的“深刻”
- [ 09-05]人教版語文教材1篇魯迅課文被換 數量仍居首
- [ 08-20]京版新課本下月起“升級” 更加注重聯系實際
- [ 07-08]蔡志忠漫畫入選人教版教材 還將推出光盤教材
- [ 06-16]媒體稱“致青春”已成生產力 批國人陷全民矯情
- [ 03-26]盤古開天地前睡多久?人教版蘇教版差9萬年(圖)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