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馬俊飛269次受賄,均集中在提高鐵路計劃兌現率或者提高鐵路煤炭運輸量等方面。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副局長蘇順虎、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郭文強、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局長林奮強以及商人丁書苗等貪腐案情也均與鐵路運能有關。 內蒙古自治區的經濟被喻為“車輪上的經濟”,呼市鐵路局位置的重要性可見一斑。在以劉志軍為首的鐵路腐敗系列案件中,問題就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鐵路局和太原鐵路局兩家“油水”最大的鐵路局上。劉志軍對這兩個鐵路局的人事調整也最為關注,甚至直接過問。 公開資料顯示,基于設施和技術條件的限制,內蒙古鐵路運輸主要干線動力供給接近極限,主要站場能力飽和。在鐵路運輸能力總量上,呼市鐵路局全局日請求車已達萬輛以上,但滿足度只有41%,其中煤炭運輸滿足度只有37%。 物以稀為貴,馬俊飛等人正是在這一背景下,讓手中的權力在尋租平臺上發揮到了極致。 不消費、不退贓 實際上,在馬俊飛上任之時,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已經身陷囹圄,劉志軍勢力也初現被瓦解的征兆。 馬俊飛對此并非沒有警覺。知情人透露,馬俊飛在這個位置只能選擇“干還是不干”。不干,一輩子就會默默無聞;干,就要背負身陷囹圄的風險。 上述人士表示,馬俊飛本人比較“老實本分”,也沒有其他不良嗜好,“用錢”的地方也不多。有關材料顯示,馬俊飛一直在呼市鐵路局招待所居住,與妻子十幾年的合法收入為500多萬元。上任副局長前,他以合法收入在包頭和北京分別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和一輛價值30余萬元的皇冠轎車。 接近馬俊飛的人表示,其實自收受第一筆賄款后,馬便如坐針氈。 他曾向辦案人員表示,有人拎著內存百萬元的皮箱,直接就放到辦公室,不收就會被人視為異己,“上了賊船下不來”,只能任由金條和現金逐漸堆滿房子。 上述知情人說,馬俊飛幾乎沒有動過賄款,這也是馬被輕判為死緩的原因之一。 有參與案件的人曾經不解地問馬俊飛:“這么多錢放在那里,你不消費,也不退贓,為了什么?”他回答,開始是心存僥幸,但是越到后來,就越感到那些現金和金條是不定時炸彈,一點僥幸的心態都沒有了。不消費,是為了將來輕判一些;不退贓,是因為不知道該怎么退,也無法退還。 司法材料顯示,出事前,馬俊飛的妻子經常在北京居住,但對他在北京租房的事情毫不知情,對其在呼和浩特購置的房產也毫不知情。馬俊飛的孩子也未糾纏到此案中。而真正讓他得到解脫的,是終于被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采取了強制措施。 于是,在辦案機關只掌握了300萬元受賄線索的基礎上,他一股腦地交代了剩下一個多億的贓款和贓物。 而隨著劉志軍以及馬俊飛等人案件宣判,鐵路腐敗系列案件也進入了集中宣判期。 據記者了解,劉志軍案最大的“掮客”商人丁書苗、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蘇順虎、昆明鐵路局原局長聞清良、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局長林奮強等人均將在近期宣判。 來源:中國警察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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