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特大涉黑團伙受審”續聞 惠州胡偉星等34人特大涉黑團伙案庭審(詳見2月10日報道)11日進入第二天。與庭審首日一樣,庭審進展非常緩慢,多名辯護人針對個別程序問題向法官及公訴人輪番“發難”。其間,一名被告人家屬甚至朝審判區扔出一雙鞋子,其中一只鞋子扔到了書記員身上。此外,一名團伙馬仔向“老大”等五人提出51萬余元的索賠。 旁聽者向審判區扔鞋 庭審昨天進入排除非法證據階段。審判長宣布留下被告人鄒耀文,將其他被告人帶離法庭候審。 胡偉星的辯護人提出,在案件從惠州中院移送廣州中院前,惠州市檢察院已作出了起訴書,故目前共有兩份起訴書,屬于重復起訴。公訴人稍后回應稱,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惠州中院在收到廣東省高院關于指定管轄的通知后,已書面通知惠州市檢察院,并退回了全部案卷材料,同時辦理了案件材料移交手續,并不存在重復起訴的問題。 辯護人又質疑,案件移送后沒有書面通知當事人。審判長回應,早在庭前會議時,就已通知了全部當事人。審判長據此認為公訴人的解釋成立,宣布庭審繼續。此時,一名旁聽的家屬突然起身朝審判區扔出兩只鞋子,邊扔邊罵法官。兩只鞋子飛過審判區與旁聽區之間的柵欄,沒有砸中法官,但其中一只砸到了書記員身上。此時距離上午開庭不到半小時。 隨即,這名扔鞋的人被法警制服并帶離法庭。審判長表示,將在休庭后對這名擾亂法庭秩序的旁聽者進行訓誡。據悉,昨日庭審后,這名扔鞋者被給予訓誡處理。 馬仔當庭向“老大”索賠 胡玉輝是廣東惠東人,今年47歲。他在本案中的身份特殊——既是被告人,也是受害人。 據檢方指控,2004年7月,胡偉星為了教訓威脅舉報其綁架犯罪的胡玉輝,指使胡仕容雇人傷害胡玉輝,提供1.5萬元用于購買作案小汽車,并承諾事成后酬謝3萬元。胡仕容于是糾集劉國山、王長永、仇健,并提供砍刀等作案工具。 2004年7月20日,胡仕容得知胡玉輝的行蹤后電話告知劉國山等人。當日20時許,劉國山、王長永、仇健駕駛作案車輛,攜帶砍刀、獵槍等作案工具,到廣東惠東縣增光鎮集聯村委珍豐村村道一果場路口附近等候。當胡玉輝駕車經過時,劉國山、王長永、仇健駕車將胡玉輝截停。仇健持獵槍對胡玉輝進行威脅、控制,劉國山、王長永則持砍刀砍擊胡玉輝雙手。作案后,胡偉星通過胡仕容支付劉國山、王長永、仇健3萬元。經法醫鑒定,胡玉輝的損傷程度屬重傷,屬七級傷殘。 作為被害人,胡玉輝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昨天,他當庭提出請求法庭追究胡偉星、胡仕容等上述五人的刑事責任,并向這五人索賠損失51萬余元。 (記者董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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