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光大證券原策略投資部總經理楊劍波近日再度成為市場熱點人物。昨天,楊劍波狀告證監會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開庭時間將由法院安排。 光大“8·16”烏龍指事件的核心人物,在歷經半年的沉寂后,最終決定將當日內幕交給法庭。在站上法庭之前,楊劍波或許將先站在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MBA選修課的講臺上。 狀告證監會 楊劍波喊冤 2月8日,馬年第二個工作日,光大事件當事人之一楊劍波因不滿判罰,一紙訴狀將證監會告上了法庭,要求證監會撤銷對其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市場禁入決定。 光大烏龍指事件發生在2013年8月16日,楊劍波時任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事件發生后,證監會決定沒收光大證券8月16日13時至14時22分之間對沖交易的非法所得,并處5倍罰款,共計5.23億元;停止除了固定收益、證券自營業務外的自營業務,以及暫停審批其他新業務;對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分別予以警告,罰款60萬元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而且宣布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對于訴訟結果,楊劍波表示:“最終的結果我沒有想過,也不重要,至少可以起到推動中國法治進步的作用,我相信就國家整體而言,法律環境是越來越好的。” 據了解,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李江重出江湖,又一次代理了狀告證監會的行政案件,他是14年前凱立勝訴證監會一案的主辦律師。 面對楊劍波的訴訟,證監會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對此有過調查,中金所和上交所暫時沒有回應。 做客互聯網 首次爆猛料 楊劍波近期頻頻曝光,成為各大財經媒體的熱門人物,昨天他分別在雪球網與和訊網接受訪談,披露了烏龍指事件的整個過程以及諸多細節,描述了公司高管的反應和應對措施,也即所謂“內幕信息”和“內幕交易”出臺和操作的真實情況。 其中最令市場震驚的猛料,是楊劍波首次披露了光大證券在股指期貨市場對沖的過程中,包括證監局、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中金所都知道并保持密切溝通。根據楊劍波的描述,由始至終這些高層人士并未對該“內幕交易”表示過任何異議警示。 楊劍波昨天表示,“當時我還是公司人員,公司有紀律,我必須要服從光大證券的信息披露紀律。” 由于各種原因,原本計劃要求的聽證會沒有舉行,處罰結果出來之后的復議程序也被幾位當事人放棄。“烏龍指事件”經過半年的平靜過渡,即將塵埃落定,楊劍波卻選擇走進法院,要與證監會對簿公堂討要說法。 任教商學院 人未至課先紅 昨天有媒體透露,楊劍波已經接受母校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教授兼金融實驗室主任一職,將會暫時回歸校園。至于是否徹底放棄量化對沖這一前沿的投資領域,則取決于法院的判決結果。 截至昨天發稿,在雪球網上注冊為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前總經理的@楊劍波,尚未回復北京青年報記者的私信。不過,在上海財經大學MBA學歷學位教育項目2013至2014學年第二學期選修課的任課老師中,北青報記者發現了楊劍波的名字,專業方向為金融,課程為金融實務專題,所屬學院為商學院。 由于“烏龍指事件”近期突然升溫,楊劍波講授的專業課尚未開講就已聲名遠播,據說已有清華MBA同學在企盼楊劍波能來北京上課。 新聞人物 楊劍波金融履歷 2010年左右,楊劍波的母校上海財經大學的學生們開始在各類網站上傳播一個名為《向母校致敬,上海財大走出的202位投行精英》的帖子。這份讓財大學子們驕傲的名單中,就有時任光大證券金融衍生品部董事、總經理的楊劍波。 楊劍波是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學士、曼徹斯特大學金融學博士,早年在股票市場的波動率方面有深入研究。 在2004年加入光大證券之后,2005年11月即作為國內第一批人員參與了中國資本市場交易所權證創設等活動,并負責光大證券的備兌權證系統開發以及光大證券股本類衍生品業務平臺的建立。 2006年以后,楊劍波著手光大證券結構性產品,特別是A股掛鉤結構性產品業務平臺的建立,并負責相關業務的開展,直至擔任該公司金融衍生品部董事、總經理,并最終升任策略投資部總經理。 據報道,楊劍波曾受證監會邀請,成為中國場外金融衍生品交易規則起草的四位牽頭人之一。 然而他的研究,尤其是對衍生品風險控制管理的研究,仍然沒能擋住中國資本市場上最大的“烏龍指”。 2013年9月2日,光大證券公告稱,作為內幕交易負責人之一,楊劍波被予以警告,罰款60萬元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而且被宣布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旁觀者說 楊劍波不冤 財經評論人皮海洲撰文指出,狀告證監會是楊劍波的權利,這與楊劍波是否被冤枉并無直接關聯。鑒于光大烏龍指事件給市場留下太多的謎,楊劍波狀告證監會也是不少業內人士所樂意看到的。畢竟楊劍波是“8·16”事件的最知情者,通過楊劍波狀告證監會,可以將更多的“8·16”事件真相公之于眾,讓廣大投資者與社會公眾對該事件的真相有一個全面的了解,是非曲直交予眾人評說。也正因如此,楊劍波此番起訴證監會是有積極意義的。 皮海洲認為,楊劍波要為光大烏龍指事件翻案是困難的,而且證監會對楊劍波本人的處罰并不冤。應該說,證監會對光大烏龍指事件的處罰,市場確實是存在爭議的,但這種爭議并不是認為證監會不該將光大烏龍指事件定性為內幕交易,而是這種判罰定輕了。因為在此之前,業內人士認為,光大烏龍指事件還涉嫌市場操縱、虛假陳述。雖然在光大烏龍指事件中光大證券并無操縱市場的主觀故意,但在客觀上卻起到了操縱市場的效果。而在光大烏龍指事件發生后,該公司董秘梅鍵的一系列言論更是涉嫌虛假陳述。因此,證監會只是將光大烏龍指事件定性為內幕交易,這其實是對光大證券的“從輕發落”。那些當天早盤跟隨烏龍指事件發生而買進股票的投資者因此得不到應有的賠償,他們成了證監會對光大烏龍指事件“從輕發落”的受害者。 皮海洲分析說,從有關媒體的報道來看,楊劍波談到烏龍指事件發生后的一個細節問題,那就是上交所、證監局對光大證券當天下午將要進行的對沖交易是知情的,而且光大證券的對沖操作是在中金所“熱線指導”下完成的,中金所的人甚至還在電話中提醒楊劍波:“你們能不能對沖的時候注意點,空單不要下得太猛?”這個細節證實了之前業內人士的一些猜測,即光大證券當天下午的對沖操作得到了有關部門的默許、縱容甚至是協同。但這個細節并不能證明光大證券無罪,而只是說光大證券的內幕交易還有同案犯的存在。 新聞內存 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 2013年8月16日11點05分,上證指數出現大幅拉升,大盤一分鐘內漲超5%,最高漲幅5.62%,指數最高報2198.85點,盤中逼近2200點。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等權重股均觸及漲停,滬深300成分股中總共71只股票瞬間觸及漲停,主要集中在金融、交運設備、公用事業等低估值、高股息率板塊中,其中22只金融股觸及漲停,2分鐘內成交額約78億元,造就了滬指6年以來的最大波動。 11點05分的暴漲,源于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的交易,當時交易員本想通過補單買入24只股票,系統卻被執行為買入24組ETF籃子股票。當日下午,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的交易員開始賣空IF1309股指期貨合約以進行對沖交易。 光大證券2013年8月18日發布公告,詳細披露“8·16”事件的過程及原因,稱當日損失約為1.94億元人民幣,并可能因此事件面臨監管部門的警示或處罰,公司將全面檢討交易系統管理。 證監會后對該事件進行調查,認定光大證券下午的對沖行為是內幕交易。 本欄撰文/本報記者 劉慎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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