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政府武器出口原則出爐 動搖和平憲法條文
2014-02-27 09:22?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林晨 陳瑜輝 |
分享到:
|
中新網2月27日電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日本安倍晉三政府計劃3月出臺的武器出口管理新三原則的草案內容25日曝光,這一次將允許向紛爭國輸出武器,可視為動搖了日本戰后和平憲法條文。 新草案對現行原則做出全面修改,方便在不損日本安全為條件下,廣泛允許防衛用品及技術的出口。 根據新草案,日本可向聯合國、禁止化學武器組織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出口武器;日本可為確保石油等資源的運輸要道的安全出口防衛裝備,這可能是著眼于向菲律賓和印尼出口用于反海盜的紅外線感應器、探照燈及巡邏艇;為了強化防衛合作,草案提出可向美國提供技術及超出現有框架的武器修理等勞務。 日本現行的武器出口三原則于1967年由時任首相佐藤榮作提出,禁止它向紛爭國家、共產國家以及聯合國制裁國輸出武器。 1983年,日本曾經放寬原有的武器出口三原則。那時的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為支援美國而破例。在前民主黨政府執政后期,當局也以維持海上秩序為由,在國會內通過松綁該原則的法律,允許轉賣舊軍備給亞洲發展中國家。 安倍政府這次要松綁,幅度比過去兩次大。新的武器出口原則的規定如下:(1)不在明顯有礙維持國際和平與穩定的情況下輸出武器;(2)對出口武器的再轉手條件設定限制,嚴格審查;(3)只在能夠確保妥善管理的情況下允許出口的武器被用于其他目的或轉給第三國。 |
相關閱讀:
- [ 02-27]日本欲向航道沿岸國輸出武器 或影響中國能源安全
- [ 02-27]日本武器出口新原則草案曝光 日媒批判安倍決定
- [ 02-27]日本為武器出口打開方便之門 擊破“和平”幌子
- [ 02-26]安倍日漸“失禁”:無視憲法加速“解禁”
- [ 02-26]日本武器出口新原則草案曝光 可向海上要道沿岸國售武器
- [ 02-26]日本政府加入《武器貿易條約》 放寬武器出口
- [ 02-26]日本武器出口新原則曝光 戰后和平國策恐轉變
- [ 02-26]日本武器出口草案曝光 可售予海上要道沿岸國家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