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監管缺失致中國“農村銀行”面臨風險
2014-03-07 09:3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林晨 邱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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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假期前夕,中國東部富裕省份江蘇一家農村“銀行”的儲戶們在打算取錢時發現,銀行大門緊閉,自己的存款不翼而飛。 據路透社3月6日報道,一位職員說:“我們把所有的錢都借出去了,一點也沒有剩下。” 在1月底快到春節的那幾天里,有傳聞說至少三家合作社出現了資金短缺。在被當地政府稱為“恐慌”的氛圍中,儲戶們爭先恐后提取存款。當地官員說,有幾家合作社的負責人在犯下欺詐罪行之后逃之夭夭。 報道稱,盡管事情不算嚴重,但它凸顯了金融自由化可能造成監管漏洞,從而使高風險借貸出現飆升的風險——這種金融自由化的本意是要把更多信貸輸送給農民或其他難以從國有大銀行獲得貸款的人員。 農民資金互助規范與發展促進網絡(FCCU)負責人陳平(音)說:“在利用這種(合作社)體制籌集到資金之后,就不存在有效的監管了。事實上有大量資金已經被轉移到了像房地產這樣的大型項目中。” 在通常情況下,儲戶會受到中國銀行業監管機構的保護,該機構要求放貸機構保留一定額度的現金作為儲備,以滿足儲戶的提款要求。但是所謂“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銀行,而且它們手頭也沒有足夠的準備金,法律并沒有規定它們要這么做。 鹽城市亭湖區宣傳部在一封發給路透社的電子郵件聲明中說,春節前已經向三家遇到麻煩的合作社的儲戶退賠了1830萬元人民幣。而早先國家媒體曾報道共有8000萬元人民幣的存款無法兌現。 在共產黨頒布了鼓勵建立創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以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運動一部分的指導方針后,江蘇省在2006年左右開始大力發展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至少從原則上說,這些合作社是會員制機構,而不是銀行。只有參與了合作社集資的會員才能獲得貸款,而會員們則承擔相互借貸的風險。 據報道,監督農民合作社的職責被授予了幾乎沒有什么金融管理經驗的當地農村工作辦公室,而不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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