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提高欺詐賠償 職業打假人獲利空間有望倍增
2014-03-11 06:48? 李佳?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陳瑋 邱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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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觀點 職業打假人應盡公示義務 針對新《消法》中三倍賠償會不會增加“職業打假人”的獲利空間的社會討論,昨天,北青報記者采訪了一位長期關注“職業打假”領域的業內專家。 該專家表示,“職業打假人”也是消費者,關鍵是他們在獲利后,是否向社會或者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了公開或舉報,讓假貨“下架”甚至“召回”,避免讓其他消費者權益再次受到侵害。如果沒有,這種行為只能是讓個人獲利,沒有任何社會意義。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這些從事打假的“專業人士”打假后,只是和經營者私下達成一種賠償,而不向工商、食品藥品等行政部門進行舉報,行政主管部門就無法對存在欺詐的經營者采取下架、責令召回商品,并依照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處罰等一系列措施,來避免其他消費者權益再次受到侵害。這樣做法的結果,只能是極個別的人從中獲得了利益。打假“專業人士”是消費者,同樣也是公民,如果以“打假”謀生,是不是也應該承擔起相應的公民義務,目前的法條沒有界定“職業打假人”的對與錯,就是希望提高社會責任。“職業打假人”應該用他們優于普通消費者的本領,在獲利的同時,承擔讓其發現的假貨不再侵害消費者的社會責任。 市消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主任朗丹柯表示,對于經營者來說,市場上有假貨、有欺詐行為,消費者才有假可打。與專門從事打假的“職業打假人”相比,假貨和欺詐危害更大。 文/本報記者 王薇 3·15 釋疑 “退一賠三“將促進小額商品維權 釋疑人:消協法律顧問邱寶昌律師 邱律師認為,新《消法》將消費欺詐的賠償額度增加至“三倍賠償”目的之一,就是加大對違法經營的打擊力度。過去經常有消費者和法律界人士指出,一些黑心商家之所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或提供有瑕疵的服務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就是法律對違法經營者的懲罰力度不夠。新《消法》將消費欺詐的賠償額度提高到“三倍賠償”,就是進一步增加違法經營者的違法成本,對違法經營者起到震懾作用。 “三倍賠償”和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計算的新法條,將促進購買小額商品的消費者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據邱律師介紹,實踐中經常出現消費者購買了幾元、十幾元的商品后發現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本身就是假冒偽劣產品。到消協投訴或通過訴訟維權吧,得到的賠償還不夠往返車費更不要說律師費,所以只好自認倒霉放棄維權。而一些違法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費者的這種心理,從成百上千的消費者身上積少成多的獲取非法利益。邱律師認為,新《消法》實施之后,上述條款將會促進更多購買小額商品的消費者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高消費者的維權積極性。 對于一些人擔心新《消法》“退一賠三”是否會刺激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惡意索賠,邱律師表示,按照法無禁止不為過的原則,只要購買者能夠證明經營者有消費欺詐行為,都允許適用新《消法》要求“退一賠三”,即便是職業打假人利用這一條款知假買假,從利弊權衡上考量也是對打擊違法經營、維護市場公平秩序有很大的好處。當然,如果一些人知假買假并利用購買到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對經營者進行敲詐,將另當別論。 文/本報記者 李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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