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將開始施行 法官解讀六大亮點保護消費者
2014-03-11 15:40? 嚴琪?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陳瑋 邱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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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點 網購糾紛 可告交易平臺 新《消法》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 假設陳某通過某網絡交易平臺上的賣家購買了某品牌的電視機,使用3個月后,發現出現黑屏現象,陳某聯系廠家后,被告知不屬于該廠生產的產品,不予保修。陳某聯系賣家時,發現網店已關。 ■解讀 本案中,該網絡交易平臺不能提供該賣家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因此陳某可以要求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承擔相應的責任。 亮點 消費者隱私 須嚴格保密 新《消法》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案例 假設丁某網購后,快遞公司將丁某的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出售。丁某購買個人隱私物品的行為直接顯示在網站上,被丁某同事發現,丁某因此患上精神分裂癥。 ■解讀 由于該網絡交易平臺對丁某的個人信息未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造成個人信息泄露,丁某可以要求該網絡交易平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記者提問 在審案適用新《消法》嗎? 在審案件和再審案件適用新《消法》嗎?對此,記者在發布會后采訪了梁睿法官,梁法官指出:新《消法》將于3月15日正式實施,對于在審案件和再審案件如何使用新《消法》,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首先要看最高院是否對新《消法》實施辦法做了相關規定,如果有就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如果沒有,那么對于在審案件,原則上來講還是按照新的《消法》進行審理。 針對在3月15日之前沒有審結的案子,如果3月15日之后需要再開庭審理的,必須由當事人自己提出參考新《消法》審理。但還需要看是否在舉證期限內,如果超過期限,則無法使用新《消法》。 “對于法院近期受理的案件,為了適用新《消法》,法院可能會采取延審等方式進行處理”,梁法官說道。(記者嚴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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