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負團費”時有反彈 低價旅游界定難,一些旅行社易鉆空子 天津市民李先生近日瀏覽某團購網站時發現,南寧到三亞的雙飛5日游旅游團僅需1280元。報團時旅行社說好《旅游法》出臺后都是純玩團,沒有自費項目,不強迫購物,有購物環節也只是5分鐘,結果李先生卻在購物店待了2個多小時。 記者近日在團購網站“品質團”網站搜索發現,網上提供的旅游產品多達800個,其中200元以下的低價產品近百個,以香港、北京、云南、海南等地的當地游為主,而云南的價格最低,“188元西雙版納4天3晚游”“88元大理—麗江3天4晚游”等產品非常普遍。《旅游法》正式實施后,旅游市場情況有所好轉,低價團、“零負團費”等現象在一段時間內銷聲匿跡。但在春節過后,這種情況似乎“死灰復燃”。記者暗訪天津市某旅行社了解到,《旅游法》出臺后的一段時間內,生意慘淡,過高的報價導致客源流失。春節后,只能降低報價,吸引客源。春節過后天津—云南路線,價格不到1000元就能跟團出游,而成本卻不止1000元。 在北京,2005年政府曾統一限定組團游價格,但實際操作中卻難以落實。在市場上,各個旅行社的經營成本不一樣,根據季節、時間、地點、住宿標準、餐標等各個旅行社所能拿到景點低價也不同,很難界定“零負團費”這一說法。“即使是物價局,在某種程度也很難直接干預,只能是通過法律的手段進行調節、引導。”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工作人員說。 中國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學峰對記者說,《旅游法》的出臺在某種程度上起到了抑制“零負費團”作用,但市場因對低價旅游有需求,大部分游客都會選擇低團費的旅行團出游,“只能通過法律的手段引導旅行社慢慢走向正軌,再加上未來國內人均可支配收入繼續增長的態勢,在未來的市場環境中或可消除‘零負團費’。” 一日游非法經營多 正規一日游發展不充分,不知情游客易受低價誘惑 杭州市民祝明(化名)春節后參加了蘇州一旅行社舉辦的蘇州一日游,按合同約定景點,應游覽獅子林、姑蘇水上游、唐寅園、北寺塔4個景點,早上8點集合出游。合同未標注有購物行程。等他們準時到達,卻被旅行社人員告知要10點才可開始行程,并單方面取消了獅子林景點。開始游覽不到半小時,一行40余人便被導游帶進絲綢店購物,購物時間超過游覽時間。在下午的游覽中,僅參觀了10分鐘唐寅園,導游便以“看表演”為借口,把他們帶往小教室看所謂大師寫書法。不少同行游客以290元到2000元不等的價格購買了所謂大師的作品。 祝明久慕蘇州盛名,此行卻帶著一肚子懊惱離開,“蘇州有甲天下的園林,有好客善良的蘇州人,有各色蘇州小吃,卻有這樣不負責任的黑心導游和旅行社。感覺受了欺騙,但要為這個打官司,又賠不起精力、時間。” “參加一日游的游客大多對景區不熟悉,容易被黑導游蒙騙,游客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去正規旅行社報名旅游。像去英國、日本旅游,一日游很正規,比如在倫敦,買一次票38英鎊,票上標注著景點和路線。”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法政學院院長楊富斌說。 目前,旅游局執法大隊只能管理有證導游,黑導游本身就是違法的,反倒不易管理。中國社會科學院旅游研究中心秘書長金準說,若北京市旅游委能將服務中心轉化為投訴平臺,再加上電話投訴,投訴將會處理得比較快。“最好是一站式處理,可以就地投訴,會提高效率,方便游客。” (王珂 連品潔 張希 劉佳報道) |
相關閱讀:
- [ 03-15]廣西首個旅游法律服務團成立 免費為游客提供咨詢
- [ 01-30]國家旅游局調查涉違反《旅游法》旅行社
- [ 01-30]非法一日游猖獗 業內指旅游法震懾力不大
- [ 01-29]旅游法頒布后首個“春節黃金周” 出境游熱得燙手
- [ 01-16]新《旅游法》促自助游升溫 南平旅行社忙轉型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