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建立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信息數據庫
2014-03-28 13:36? 今天?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分享到:
|
記者今天(2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獲悉,檢察機關將建立和完善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信息數據庫,進一步加大追逃追贓工作力度。 高檢院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把追逃追贓工作放到與辦案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來對待,無論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無論逃了多長時間,都要堅持不懈地將他們緝捕歸案,決不允許任何人逍遙法外。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對本地區所有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案件進行一次全面徹底清理,摸清底數,建立和完善在逃犯罪嫌疑人信息數據庫。要結合在逃案件的具體案情和證據情況,逐案研究制定切實可行、有針對性的追逃追贓工作方案。要加強與公安、安全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獲取在逃人員動態信息,符合條件的,及時辦理網上追逃等緝控措施,并盡可能收集和固定犯罪證據,查清違法所得的轉移途徑和去向。要充分利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以及多邊、雙邊條約等機制,積極開展追逃追贓領域的國際司法合作。 《通知》強調,修改后刑訴法新增的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為檢察機關依法開展追贓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各級檢察機關要嚴格按照該程序規定,認真審查本地區犯罪嫌疑人通緝在逃或死亡的案件,符合法定條件的,依法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申請;暫不具備條件的,也要繼續補查完善相關證據、核實查明違法所得去向,待條件成熟時再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序。 《通知》要求,各省級檢察院要設立由分管院領導擔任組長的追逃追贓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本地區的追逃追贓工作。對所有犯罪嫌疑人在逃案件都必須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做到責任到人,任務到位。要主動加強與公安、安全、法院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高壓態勢,營造追逃追贓工作的良好氛圍。 |
相關閱讀:
- [ 03-21]最高檢:嚴查以賄賂破壞選舉犯罪 嚴懲暴力傷醫
- [ 03-17]最高檢:“另案處理”久偵不決可向公安發函催辦
- [ 03-13]最高檢工作報告修改12處 增嚴懲傷醫犯罪
- [ 03-12]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中央即將公布司法改革方案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視頻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