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溫州4月2日專電 (網聞求證·調查)題:溫州還擊“廣場舞”的“高音炮”已拆除 避免“以噪制噪”政府務必作為 張和平 呂進科 謝樹華 近日,在浙江溫州市發生的一件事在網絡上引發不小關注:一個居民小區的業主委員會花26萬元買來“高音炮”,“還擊”旁邊廣場上的噪音。這件“以噪制噪”的怪事是怎么發生的?記者進行了調查。 遠程定向強聲擴音“制裁”廣場音樂 “嗚-嗚-嗚……”3月29日16時,溫州市中心區松臺廣場對面的高樓突然傳來一陣急促、驚悚的警報聲。一群正在廣場上引吭高歌卡拉OK的人皺起了眉頭、歌喉啞然;一批準備晚上去high廣場舞的大媽們聞訊,不得不臨時取消了每天雷打不動的活動。 警報聲來自廣場對面“新國光大廈”小區C幢4樓平臺,那里有6個大喇叭組合成的高音團隊一齊朝著松臺廣場方向播放。警報聲過后,傳出一段字正腔圓的男聲:“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刺耳的警報聲與語音播報循環播放。 原來,這是業主委員會墊資26萬元買來這套“聲波武器”來“還擊”松臺廣場的廣場舞噪音。業委會主任吳先生說:“我們為的是讓‘新國光’的廣大居民們有個清靜的環境,以后他們放,我們也放。他們不放,我們也不會放。這是沒辦法的辦法。” 新國光大廈共6幢樓,有600多戶常住居民。居民們反映,近兩年來,與小區僅一路之隔的松臺廣場興起三步踩、交誼舞、健身舞等各類廣場舞,甚至有些人在此練嗓子大唱卡拉OK。這些歌聲和廣場舞的“低音炮”,每天“馬拉松”似的從早6時到晚10時輪番“轟炸”,“你方唱罷我登場”,大廈里的居民們十分不滿。有業主反映,噪音不僅對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擾,也影響到了小區的房價。 “這也是我們的無奈之舉” 近年來,廣場舞在都市中逐漸流行開來。在溫州市中心鹿城區,共有900多個“廣場舞大媽”的“活動中心”,這一方面為中老年人提供了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好場所,也同時因聲污染,而讓附近居民不堪其擾。 記者調查發現,每天晚上7時30分左右,松臺廣場上的舞步和音樂進入高潮。記者繞著廣場走了一圈,發現了至少有三步踩、交誼舞、健身舞等5個廣場舞方陣,每個方陣不下百人,各個方陣都配有一臺大功率音響。 面對不同訴求者矛盾的升級,為了進一步規范廣場文化活動,倡導“健康、和諧、文明”的社會氛圍,今年1月21日,在鹿城區委區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公安分局、城管與執法局、區環保局等單位組織廣場歌、舞的民間團隊及個人,簽訂了《鹿城廣場文化活動公約》。其中約定:每場廣場文化活動的時長控制在2小時之內,每日活動的時段為7時-12時、14時-21時。白天平均音量不得超過60分貝,晚上不得超過45分貝。同時,政府還成立了監控和管理廣場噪音問題聯合執法組。 這些監管措施出臺后,松臺廣場等地過度聲污染的問題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較好的解決。但是,2個月過去后,規模最大的松臺廣場的超分貝噪音再度出現。 在這樣的情況下,3月29日16時,小區業主委員會將去年買來的專門用來“制裁”廣場噪音的“遠程定向強聲擴音系統”拉出來。業主委員會主任吳先生說,這是無奈之舉,“如果不是他們的廣場音樂太吵,我們也不會放。” “以噪制噪”不是長久之計 “聲波武器”持續“還擊”了兩天,驚動了鹿城區政府和社會各界。 溫州市環境保護部門一位干部認為,廣場舞是一種社會活動,但任何活動必須以不影響別人為原則。如果噪聲超標或別人有投訴,城管執法局應該出面引導和制止,正因制止不力才引起這場民間對抗風波。 有關專家稱,當前公共場所公共活動除了政治、治安、安全方面有規范要求外,在噪音污染方面還缺乏法律的規范。松臺廣場周邊居民用高音喇叭“以噪制噪”不足取,要盡快制止,但也要看到這是深受其害、忍無可忍的“對決”,是面對政府不作為時的無奈之舉。 4月1日,浙江省委主要領導在一次會議上,對溫州市鹿城區相關部門的不作為提出了批評。鹿城區委區政府對此事件進行深刻反思,迅速組織力量開展廣場噪音問題整治工作,表示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 4月1日晚,鹿城區委區政府召開專題研究會,作出多項整治措施:鑒于廣場等公共場所與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今后對群體性聚集廣場活動要進行細膩化管理,使用場地實行登記制。在廣場設置分貝儀+電子顯示屏,方便廣場舞人員和周邊群眾自律、監督。探索大型廣場使用音響由政府掌控的辦法,廣場噪音高低的“旋鈕”掌握在政府手里,實現一勞永逸。“今后我們將加大管理力度,積極探索自治和巡查相結合的管理方法。”溫州市委常委、鹿城區委書記王立彤說, 在此前的3月31日,鹿城區委宣傳部門已召集相關部門舉行“廣場噪聲”協調會,確立以公安牽頭,環保、行政執法、市公園管理處、街道等部門為主體,成立聯合執法行動小組,各部門派專人在廣場內巡查。3月31日下午,新國光大廈的業主委員會拆除了這套“遠程定向強聲擴音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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