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4日),哈市紀委監察局召開發布會,對今年以來哈市查處的5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案例一 變相公款旅游 香坊區法院院長、政治處主任被立案檢查 2013年7月,香坊區法院以療養名義,通過旅行社分3批組織53名干警到北戴河景區游覽觀光,所花費用用公款核銷。哈市紀委已決定對該院院長韓羿和政治處主任萬毓林立案檢查。 案例二 設“小金庫”公款送禮 哈市糧食局倉儲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站站長張沐歡被免職 2004年至2014年,哈市糧食局倉儲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站站長張沐歡,將出租單位房產所得收入不入賬,設立“小金庫”256.98萬元,其中用于濫發補貼、福利和實物45.8萬余元。2013年以來,從“小金庫”中支出5萬余元購買商業預付卡和月餅,用于送禮。哈市紀委決定對其按組織程序予以先行免職,同時立案檢查。 案例三 違規借用車輛 尚志市教育局原局長王洪軍被嚴重警告 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尚志市委委員、教育局原局長王洪軍向教育局管理的私立珠河中學借用一臺轎車,時間15個月。經尚志市紀委討論并報尚志市委同意,哈爾濱市紀委批準,給予王洪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令退回所借車輛。 案例四 公車私用 南崗區衛生監督管理所所長王春波被黨內警告 2013年7月,南崗區衛生監督管理所所長王春波、黨支部書記田堃,使用單位2臺公車帶領部分干部自費去大連長興島休假。經南崗區紀委決定,分別給予王春波、田堃黨內警告處分。 案例五 違規操辦喜慶事宜 道外區永源鎮東川村村委會委員張海波退回全部違規禮金 2014年4月9日,道外區永源鎮東川村村委會委員張海波擅自占用學校操場和村部,為女兒舉辦滿月酒席39桌,并收受禮金,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經道外區紀委決定,給予張海波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令退回所收違規禮金。(記者王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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