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則廣州市紀委書記被實名舉報的消息,迅速生成當日焦點。有媒體報道,《廣州日報》原社長戴玉慶的妻子,已于2013年年底舉報廣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王曉玲涉嫌粵傳媒內幕交易,短短數月獲利7000余萬。據稱,中央巡視組已經接到戴妻楊蘭凌的相關舉報,正在核實。 昨天下午,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廣州市紀委監察部門獲悉,目前,王曉玲的工作并未受到影響。 原社長翻供 當庭舉報紀委書記 今年3月28日,廣州日報社原社長、廣州日報報業集團董事長戴玉慶涉嫌受賄一案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起訴書指控,戴玉慶在2006年至2012年間,接受常勇強、梁某某(兩人曾任廣州日報社廣告處副處長)等人的請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崗位調整、職務提拔、廣告業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賄賂,共計250.1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在東莞中院的庭審中,戴玉慶“翻供”,否認了主要的受賄指控。而此前他在接受廣州市紀委組織調查期間,以及在廣州市檢察院進行提審詢問時,對于起訴書的指控都做了確認的供述。 在庭上,他強調,自己在接受紀委調查期間,迫于強大壓力而違心承認自己受賄。 同時,戴玉慶在法庭上當庭檢舉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存在違法違紀行為,指其在擔任宣傳部長時,試圖干預廣州日報經營業務,例如介紹親屬插手當時擬建工程報業大廈項目。 戴玉慶認為,自己曾多次抵制上級干預業務正常開展,故而招致后來的打擊報復。 履歷顯示,王曉玲于2007年7月起擔任廣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2011年12月調任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她在擔任宣傳部長期間,同戴玉慶曾是上下級關系。 對于庭上翻供,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梅河清曾公開回應稱,“對有關的涉案人員在庭上翻供,在我們的辦案實踐中時有發生,但事實勝于雄辯,我相信有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會得到依法依紀查處。” 社長妻子實名舉報內容涵蓋基建、經營多領域 彼時,外界并不知曉,在戴玉慶當庭舉報之前,其妻楊蘭凌已經有所行動,她選擇向中紀委巡視組實名舉報。 據媒體報道,楊蘭凌已于2013年年底對王曉玲進行實名舉報。舉報涵蓋基建工程、經營管理等多個領域,其中一個涉及資本運作。 2007年11月,《廣州日報》以借殼上市形式,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后更名為“廣東廣州日報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粵傳媒”。2010年8月,粵傳媒公布消息:收購實際控制人廣州日報社42億元經營資產,實現廣州日報社經營資產整體上市。 據舉報描述:在收購重組發生之前,證監會發現股票賬戶異動。戴玉慶同時收到通知:王曉玲的親戚徐鵬在2010年上半年提前建倉,他動用1.2億元人民幣,在二級市場收購粵傳媒1400萬余股。徐的妻子錢玨則動用資金人民幣2400余萬元,購入270余萬股。 粵傳媒復牌后,連續10日漲停。上述兩人將股票悉數賣出,獲利7000余萬元。 而粵傳媒公開披露資料被發現與舉報中描述的交易過程相符:201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報告期末,徐、錢二人分別是第一和第四大流通股股東,而到了第三季度,二人從10大流通股股東中退出。 據媒體報道,中央巡視組已經接到戴妻楊蘭凌的相關舉報,正在核實。目前中紀委巡視組已經結束廣東巡視工作。有記者致電多名廣東省紀委官員,均稱對此事并不了解。 昨天下午,廣州市紀委監察局宣教室主任蔡先生表示,已經獲悉紀委書記被舉報的消息,目前,其本人工作沒有受到影響。 北青報記者檢索也發現,本月2日上午,廣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王曉玲出席廣州市紀委監察局召開的2014年推進公共服務廉潔化工作動員會,并在會上講話。她強調,要深化作風建設成果,深入推進公共服務廉潔化建設,以優良的黨風帶政風促社風民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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