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嚴重破壞漁業資源和水生態,鄱陽湖濕地內圍湖堵河一直被嚴令禁止。4月29日,讀者徐云(化名)向本報報料稱,一些不法分子在鄱陽湖南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擅自修筑矮堤,將數萬畝水面、草洲人為分割,嚴重破壞了濕地復合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以及生物的多樣性。 此事真相如何?接到報料后,記者迅速展開了核實采訪。 濕地內存在不少矮堤 圍湖堵河就是利用鄱陽湖枯水位湖底露出時機,在湖底筑起1~5米高的矮堤,圍堵圈占河湖水域,從而“竭澤而漁”式地占有留在矮堤里的大量漁業資源。4月29日,記者乘車來到南磯濕地。車過南磯大橋,進入湖底公路約10分鐘,就看到路邊有一條這樣的矮堤。 隨后,記者在濕地內的常湖附近也見到了類似的矮堤。為了起土,矮堤附近的濕地被大面積挖毀,留下了裸露出泥土的大坑。 徐云告訴記者,擅自修筑矮堤的條件很簡單,只要交錢給南磯鄉政府就可以,一般每畝水面20元~30元不等。由于矮堤圍起來的面積一般都很大,以面積達9000多畝的三泥灣為例,圍1年,至少要上交18萬元,但這筆費用和修筑矮堤帶來的收益相比,只能算是一個零頭。 “我曾經圍過一年三泥灣,賺了100多萬元。”徐云說,由于收益大,投入小,南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除了三泥灣和常湖之外,邊湖、新湖和南磯鄉旱子湖(音)都有矮堤。當日下午,記者請人駕船開到邊湖等地,確實發現了不少矮堤。 南磯鄉政府否認修筑矮堤 濕地內的矮堤為何會違規存在,難道真的只要交錢給南磯鄉政府就可以修筑嗎?記者隨后找到南磯鄉的分管副鄉長陳凡定?!皼]有修筑矮堤,絕對沒有!”采訪中,對于非法修筑矮堤一事,陳凡定堅決否認。 如果沒有修筑,那濕地內的矮堤是如何產生的呢?對此,陳凡定解釋說,三泥灣位于通往新建縣的縣、鄉公路旁邊,2013年底至今年4月中旬,對路面進行翻修,把部分路面水泥塊移至路旁堤垱上,所以被人誤會是在非法修筑矮堤。對于常湖等湖面的矮堤情況,陳凡定則表示,全都是歷史遺留問題,在鄱陽湖南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成立之前就存在。 對于交錢給南磯鄉政府就可以修矮堤一事,陳凡定說,鄉里確實將一些湖面承包出去了。例如戰備堤湖,就承包出去了,每年的承包費40萬元。盡管如此,鄉里并不允許承包者私自非法修筑矮堤。 同樣不承認非法修筑矮堤的,還有新建縣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段德龍。 不當行為造成事實筑堤 4月30日,記者將此現象向江西鄱陽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反映??吹接浾吲牡降默F場圖片后,該局一名負責人明確表示,按照相關規定,鄱陽湖濕地內原則上不能動一鍬土。因此,鄱陽湖南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修筑矮堤行為肯定是違法的。 “且不論矮堤是否是非法修筑的,南磯鄉政府在對湖底公路翻修時,就不應該將水泥塊移至路旁堤垱上。”該負責人說,南磯鄉政府的行為,已經造成了事實筑堤。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將水泥塊運離,而不是移至路旁堤垱上,使堤垱被人為加高。 由于鄱陽湖南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不歸江西鄱陽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管理,該名負責人建議記者找鄱陽湖南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上級管理單位——南昌市林業局。 南昌市林業局涂姓副局長在聽取記者的反映后也表示,南磯濕地內的修筑矮堤行為是不對的。 如何處理這些矮堤?南昌市林業局信息中心副主任王越告訴記者,雖然南昌市林業局是鄱陽湖南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名義上的上級管理單位,但局里并沒有執法權,而且還涉及屬地管理原則一事。因此,南昌市林業局的角色很尷尬,他建議記者找新建縣政府反映。 文/圖 記者石鵬 相關法條 2012年出臺了《江西省濕地保護條例》。其中規定:禁止在重要濕地范圍內從事非法圍(開)墾、揭取草皮、破壞魚類等水生動物洄游通道、擅自新建建筑物和構筑物等活動,出現違反規定的行為,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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