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通訊員 張旭 本報駐衢州記者 盛偉 5月13日,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被告楊某犯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據了解,楊某曾經是經營過鋁塑門窗,投資過水泥廠的女老板,在投資水泥廠出現虧損后,假借投資名義,向500余人及江山市某典當公司非法集資1億余元。 投資辦廠失敗 美女老板涉足高利貸 楊某出生于1970年,是江山當地知名的美女企業家。丈夫姜某曾是江山市地稅局公務員。早在2004年4月,夫妻倆就投資30萬成立江山市寶信門窗廠,經營塑鋼、鋁合金門窗的加工、銷售。 2008年12月,楊某決定開辟新行業,她籌借資金投資水泥廠,但以失敗告終,于是妄圖通過非法集資來彌補虧空。 2009年10月,楊某籌借資金成立江山市宏利商貿公司,虛構經營投資需求,以月息2.5%至3%的高息為誘餌吸收社會存款。 公司會計徐某證實,楊某只叫他開過一次建筑材料發票,平時的業務都是接受社會存款,利息以月息3分為主,楊某以個人名義出具借條,存款未進入公司賬戶,而是以更高利息借給他人和支付存款利息。 依靠丈夫公務員身份 以月息3%非法吸儲 宏利商貿公司成立后,楊某先后雇用了金某等人幫其擴張“吸儲業務”。 金某供述,他的工作就是介紹別人來存錢,他向親戚及以前的同事發了名片,并打起了廣告:楊某為人可靠,有一個門窗廠和1000多平方米的店面,還有很多房產和汽車,丈夫是地稅局的領導,而且存款月息高達2%至3%。 金某先后給楊某介紹了52人,參與吸收集資款共計654萬余元。楊某會每月按他介紹來存款金額的0.5%(部分短期借款按1%)支付介紹費,他一共收到介紹費30萬元左右。 非法集資1億多元 丈夫也因涉案被查 楊某很快陷入泥沼中,債務如同雪球般越滾越大,案發前,借款人不斷上門索錢。2012年7月30日,楊某走投無路,向公安機關投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楊某吸取集資款后,僅將極少量資金用于生產經營,大部分資金用于支付高額利息、放貸給他人及個人消費等。至2011年底,楊某向500余人及某典當公司集資共計10013萬余元,而至案發,她共支付上述被集資人利息2347萬余元,歸還本金484萬元,實際騙取集資款7181萬余元。 法院一審判決楊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記者還了解到,楊某的丈夫姜某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另案處理。目前此案江山法院正在審理中。 |
相關閱讀:
- [ 05-13]公務員省考16日進行面試資格復核 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 [ 05-13]調查析中小城鎮居民滿意度 公務員明顯高于公眾
- [ 05-13]廉租房用地何以長出公務員小區
- [ 05-13]公務員省考16日進行面試資格復核 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