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劇《來自星星的你》中,女主角千頌伊從小就是明星,拍電視劇、代言,直至長大之后成為超級巨星,可是光芒背后飽含心酸。女主角小時候曾被從外星球穿越到地球的“都教授”拯救過,機緣巧合,“都教授”之后又成為她的經紀人,幾度輪回,成就一段綿亙四百年的傳奇姻緣。 劇中“都教授”博學、擁有凝固時間、瞬間時空穿梭的超能力,如同超級英雄般被影迷追捧。 5月20日 ,來自星星的“都教授”受邀來溫州。對于溫州的一名6歲的女童星小依(化名)來說,她可能也想像千頌伊一樣好運獲得拯救吧。 事情是這樣的,小依今年6歲,是溫州市區人。因為長相清秀甜美,于2013年11月18日被溫州某文化傳播公司簽約成為藝人。 當時是小依的媽媽李女士作為法定代理人,與該公司簽訂的《藝人經紀協議書》。根據這份協議書約定,李女士同意該文化傳播公司作為小依的獨家經紀公司,并指定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盧某擔任其經紀人,合同期限自2013年11月18日起至2018年11月18日止。 報酬對半分 接“私活”一次就要罰八萬元 合同一簽就是五年,權利義務內容多達17項。根據協議內容,這五年期間,小依要配合該文化傳播公司指定的機構拍攝,如果小依要接受其他公司安排的走秀、拍攝宣傳冊、廣告、車站等活動,無論是否有償都需要經過該文化公司的同意。 無論是小依代表該公司參加的或者是經過該公司同意參加的其他公司或者個人安排的活動,其提供的演出照片、比賽成績等資料以及獲得的榮譽使用權均歸該公司所有,小依不得擅自使用。 協議約定,小依參加該公司為其成功接洽的拍攝電視、電影等經濟合約后,獲得報酬由該公司提取50%作為經濟費用。而且報酬必須先進入該公司賬戶之后,再由該公司將相應提成支付給小依。 如果小依無故缺席拍攝一次的,該公司有權今后不再為其安排拍攝宣傳冊、廣告、走秀等活動的機會。 小依作為該公司的簽約藝人,還必須不定期地接受公司的培訓,公司規定,如果小依參加有關MTV的拍攝、明星組合的培訓等活動時,該公司將按照會員價收取費用。 該公司聲明,如果小依接“私活”一次,被公司發現就要支付違約金8萬元。 就在該協議簽訂的同一天,小依的母親還簽下了一份書面授權書,表明今后該公司可以使用小依的照片用于出版、宣傳、展示、展覽等合法用途,使用不再經過其許可,也不必支付報酬,照片的使用權沒有期限。 但是雙方并未約定解除合同情形、合同發生糾紛后如何處理。 簽約半年鬧“解約” 一紙通知惹爭議 2014年4月28日,就在合同簽訂后半年,小依的母親就向該公司郵寄了解除雙方簽訂的《藝人經紀協議書》的通知。通知內容為“現本人鄭重通知貴公司,即日起解除貴公司和本人于2013年11月18日簽訂的《藝人經紀協議書》。” 小依的母親認為,自己已經郵寄了這份解約“通知”,雙方的經濟合同已經解除。但是小依的經紀公司認為合同尚未解除。 雙方對合同是否解除發生爭議。 小依母親一氣之下,以小依作原告,其自己作為的法定代理人名義,向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這份《通知》有效,并確認這份《藝人經紀協議書》已解除。 目前,鹿城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將擇期開庭審理此案。(見習記者 王春 通訊員 鹿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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