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女鄭利與德國人羅伯特混跡深圳富豪圈,3年詐騙數額超過3億元人民幣。廣東高院今天作出終審判決,認定上訴人鄭利、羅伯特犯合同詐騙罪,判處鄭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羅伯特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附加驅逐出境。對于深圳中院一審認定鄭利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的定罪和量刑,廣東高院終審予以撤銷。但由于維持了一審法院對鄭利合同詐騙罪的定罪和量刑,因該罪一審量刑已是無期徒刑,故最終刑期未發生變化。 2007年至2010年間,有著大學文化的上海美女鄭利使用“林意”、“黃少妹”、“蔣林意”、“黎菊梅”等虛假身份,伙同德國人羅伯特,對外謊稱羅是德國某大家族繼承人、國外某大型基金管理人等,先后通過鉆石交易、合作投資、代為理財等幌子,共同或單獨詐騙林某等6名被害人的巨額財物。僅就法院認定的數額,鄭利參與詐騙的財物數額就超過3億元人民幣,羅伯特參與詐騙的財物數額亦超過1.4億元人民幣。 2013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鄭利犯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羅伯特犯合同詐騙罪,但因為其屬于從犯,起次要作用,遂得以減輕處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附加驅逐出境。 一審宣判后,兩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廣東高院經過審理,維持了對鄭利和羅伯特犯合同詐騙罪的定罪和量刑,但撤銷了對鄭利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的定罪和量刑。 據廣東高院審判長介紹,現有證據證實鄭利持有并使用了“林意”等4個內容虛假的戶籍資料及居民身份證,但不能證實相關居民身份證是鄭利偽造的,其行為不符合刑法規定的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一審認定鄭利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缺乏法律依據,二審法院因此予以撤銷。(記者孫瑩 通訊員 馬遠斌 王芳) |
相關閱讀:
- [ 06-09]福州警方啟動防范電話短信網絡詐騙宣傳月活動
- [ 06-09]臺灣出現“宅急便”釣魚簡訊 簡訊內網址多詐騙
- [ 06-09]快畢業了,同學們小心詐騙!
- [ 06-09]男子詐騙4600萬元潛逃13年后被捕 終審獲刑15年
- [ 06-06]已婚男子以婚戀詐騙兩女子37萬 獲刑4年
- [ 06-05]李明博侄子稱可從青瓦臺弄情報 詐騙數千萬韓元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