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微評 □新華社記者周暢姜偉超 河南查出高考違規違紀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人數之多令人驚愕。“有錢能使鬼推磨”的荒謬邏輯,居然在舉國關注的高考中暢通無阻發人深省;案件暴露出來的“監守自盜”漏洞更令人深思。 金錢開道,輕易洞穿了層層把關的高考“大門”,不但撕裂了高考本身的公平公正,而且使被替考者頂掉的考生及其家庭十幾年的付出付諸東流,讓他們滿懷期待的前程化為泡影。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替考行為的處罰均有明確規定,遺憾的是主要針對替他人考試的學生和由他人替考的考生,而且停留在治安管理處罰層面。法律法規缺乏對策劃組織者和監考人員違法犯罪行為的實質性規定,所謂的“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條款,由于缺乏刑事法律支持而難以落實。 縱觀近年來對高考替考案件的處理,考前表態的“堅決查處”“嚴肅查處”大都是“高舉輕放”,對“監守自盜”的監考人員的處罰,多以調離崗位等內部處分了事。如此低成本,何以打消替考利益鏈參與者違法犯罪的念頭? 猛藥去沉疴。嚴懲高考替考行為,到該動真格的時候了。修補法律法規漏洞,讓所有參與替考作案的人都無所遁形,才能用替考參與者的痛捍衛高考的公平。 據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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