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天是二十四節氣中的夏至。像中秋吃月餅、端午吃粽子一樣,在廣西玉林,有人在夏至要吃狗肉和荔枝。這也讓玉林飽受爭議。 可能不用多說,您已經有所了解。在夏至前,很多網友都轉發了這樣一條內容“我在某地,我反對6.21玉林狗肉節,請取消狗肉節。可以不愛,請別傷害!”以此來呼吁取消玉林所謂的“夏至荔枝狗肉節”。 一邊說反對、要求取消。另一邊,在“取消”聲中,廣西玉林市政府明確表示稱,“夏至荔枝狗肉節”只是個別商家和民間的說法,是當地人夏至聚會的形式,政府或社會組織都從未舉辦過任何形式的此類活動。 如果說,政府沒有主辦過,也就談不上“取消”。不過,爭議卻不僅限于過不過“狗肉節”。到底能不能吃狗肉,也成了爭議的焦點。在夏至前,就有不少動保志愿者抵達玉林,開始救狗、抗議;抗議聲中,玉林經營狗肉的餐館不再出現“狗”字,吃狗肉的人也變得更低調。 所有的這些對于玉林有何影響?狗肉還在照常經營嗎?狗肉的經營到底安不安全、合不合法? 凌晨4點多,玉林桂平路口,一輛百色拍照的小貨車拉著幾鐵籠子的狗,朝玉林郊區方向開去,安靜的馬路上響著狗叫。 以往,這個時間是城區里的一些屠宰點機器聲、狗叫聲鼎沸的時刻,時常還有動保志愿者過去抗議。但夏至前3天的凌晨,記者走訪了兩處屠宰點,都很安靜,只有看門人留守。 同時,二環路畔,名川山江壩那里,是農民自發形成的市場。農民把自家養的狗,少的兩三條,多的40-50條,拉到這里賣給收狗的人。夏至臨近的幾天,狗販們的生意卻并不太好: 農民:沒有賣掉,志愿者來把這個市場搞亂了。狗都賣不掉。 農民:都沒有人賣,拉回家了。現在能賣的可能是十來二十條吧。都沒怎么賣,他看呀,我都不愿意稱了。因為這個是農貿市場,是農民自己形成的。跟你說也不是合法的。 和豬牛羊一樣,活犬在進行屠宰之后,就到了農貿市場。垌口市場,是玉林最出名的有狗肉買賣的市場。快到下午收攤,老板才敢把幾只狗擺上貨攤。每斤17-18元: 老板:狗肉準你賣,但是不能擺在桌上。沒有規定說不能賣狗嘛。但是一整條的不能擺。擺了怎么賣呀。這個狗肉節是旺季,過了這兩天了,三天了,他就淡季了。今年賣的比往年少了80%。 從屠宰到農貿市場的買賣看似冷清了許多,狗肉餐館還紅火嗎? 夜幕降臨,江濱路開始喧鬧,食客圍坐,鍋里盛的是狗肉。經營狗肉的餐館卻已經見不到“狗”字,但老板說,這絲毫沒有影響他們的生意: 餐館老板:不讓那個狗字出來了。那政府(讓)的,衛生和樣檢,他說不能賣狗肉,掛都不能把狗擺在臺子上賣,不讓擺出去。沒有什么影響,吃狗肉的人都知道(我的店)的。我都賣了30年狗肉了,玉林人好喜歡吃狗肉的。有的人不敢公開在這里吃,就打包回去。 老板說,在玉林有句話叫“狗肉好吃,名聲丑”,有些食客不想被志愿者或是媒體拍到,就打包回去吃。一些志愿者也會在食客大開朵頤的時刻,向他們發宣傳單,說吃狗肉的危害。有老板說,志愿者越抵制,他的生意反倒越好: 老板:我這個招牌全部拿掉也還是一樣有人來吃的。去年來一次,生意比之前好了。(志愿者)今年再來一次,我這里真的干不了(這么多),做不出來(這么多狗肉了。)天天這么多人來打包。 從活狗市場到屠宰點,再到農貿市場,最后到狗肉餐館。在夏至前夕,這些地方都少不了動保志愿者的身影。他們反對食用狗肉的理由有不少,有些是在情感層面、觀念層面,比如,狗是伴侶動物,不應該食用;吃狗肉是陋習,應該改正。同時,食用狗肉不安全,食用狗肉涉嫌違法等也是他們的理由。那么,玉林的狗肉經營實際是什么情況?到底安不安全、合不合法? 狗肉能不能吃?這是道德問題還是法律問題?動物保護公益律師安翔認為,狗肉的經營無法做到完全合法合規: 安翔:農業部規定必須逐只出具檢疫證明。必須經過相應疾病的實驗室檢測報告。一次實驗室檢疫是200到300元。養狗本身如果是合法產業,經過我剛才所說的程序的話,成本非常高。 我國《動物防疫法》規定,屠宰、出售或者運輸動物應當申報檢疫;《犬產地檢疫規程》規定經檢疫不合格的禁止調運。玉林市水產畜牧獸醫局統計,在玉林,犬的養殖以農戶家庭散養為主,大約有17萬只。在自發形成的活狗市場里,狗販們有的說會進行免疫,有的則說不會: 狗販:兩只,我看他們健康就不打。 狗販:打針,自己打的。打針不貴的18、20塊錢,哪里貴。藥站買的,自己打的。狗打一次就可以了嘛。 我國實行檢疫申報制度,在買賣前要進行檢疫,由業主主動申請。而從去年10月到現在,玉林市只有一只狗進行了檢疫申報: 檢疫部門:我們的檢疫費用每只犬是兩塊錢。但是在申報檢疫的時候要提交一些相關報告,狂犬病抗體的監測、犬溫熱和細小病毒病,費用是要他出。200多,一只狗200多元。從2013年(10月)出臺一犬一證規定之后,到現在為止我們接收到一例的申報。就是一只申請檢疫。 對于“一犬一證”的規定,有動保志愿者主張,讓監管部門拿出每只狗的檢疫證。實際情況卻是,從外地運送到玉林的犬只很多是一車一證。但是,水產畜牧獸醫局表示,一車一證也是證明了犬只經過檢疫,也合法: 水產畜牧獸醫局:從我們檢查中,基本上都是一車一證。一車一證,這個犬也符合規定,也是合法的。意思講,他已經經過檢疫了,但是它出證的時候可能不太按規則,不按要求。這張證也證明了這個犬是經過檢疫的,只是出證行為沒有達到農業部要求。 在對狗肉經營的下游,餐館的監管中,玉林食品藥品執法支隊的副隊長甘業孟表示,存在個別沒有檢疫證或多犬一證的情況: 甘業孟:現在查基本吧,能出示犬產地檢疫證明,個別有時候沒有索證,有些也警告過,也是管理不完善的方面。多犬一證是和農業部一犬一證規定不符,但是沒有明確處罰依據,我們現在也無法怎么搞。 甘業孟希望能對處罰做出規定,讓他們有明確依據。采訪中,檢疫部門也表達了類似的期望,比如在屠宰檢疫環節,出臺針對犬的具體規程: 甘業孟:有些沒有很明顯的法律法規來指導我們開展工作。一到了進入市場的環節就是法律法規的空白了。屠宰前沒有嚴格規定屠宰前必須要檢疫。狗出去的時候應該是產地檢疫。但是要屠宰狗之前,要在哪里屠宰?要檢測什么內容?有什么標準給我們去做。(記者劉飛 張壘 許大為) |
相關閱讀:
- [ 06-19]玉林狗肉節
- [ 06-19]“狗肉節”想“退燒”,平衡點是關鍵
- [ 06-18]存與廢中徘徊的廣西玉林狗肉節
- [ 06-18]狗肉節之爭,何必刀光劍影
- [ 06-18]政府與“狗肉節”劃清界限很明智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