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審判多起重大毒品犯罪案24人獲刑 有1家3口分別被判死刑、有期徒刑 新華網溫州6月23日電(記者張和平)23日溫州中院對6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作出一審宣判,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分別判處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至死刑不等的刑罰。其中1人死刑、1人死緩、8人無期徒刑。有1家3口分別被判死刑、有期徒刑。 這3口之家是滕建標及其子女。滕建標53歲,溫州市永嘉縣人,他因販賣毒品曾先后12次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至12年不等,因患尿毒癥患未收押,分別被采取強制措施或監外執行。 法院審理查明,去年2月始,滕建標多次向他人購買毒品海洛因販賣。同年2月20日至4月20日,滕建標讓女兒滕紅呀、兒子滕文龍、女婿陳曉開(另案處理)前后累計11次將76萬元的購毒款轉入方燈祥的銀行卡。滕建標的兩名兒女明知其父販賣毒品,仍分別幫助轉賬毒資3次共計28萬,5次共計31萬元。方燈祥明知他人販賣毒品,仍提供銀行卡幫助收取毒資,并伙同李恒濤販賣海洛因548克。 2013年4月24日,警方在滕建標家中三樓后間臥室查獲14包海洛因疑似物、12包冰毒疑似物和三只電子秤。經鑒定,上述毒品中5.92克檢出海洛因成分,4.16克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同年7月10日,警方在永嘉縣中美村滕建標的住宅床頭柜上查獲毒品,有22.01克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據此,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滕建標、滕紅呀、滕文龍死刑,有期徒刑7年、3年,另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分別判處方燈祥、李恒濤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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