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管理改革十年未到位 或因觸動地方及銀行利益
2014-07-05 15:21:14??來源:瞭望新聞周刊 責任編輯:王瓊 王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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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公積金管理改革十年未到位 或因觸動地方及銀行利益 公積金管理改革緣何十年未到位 面對公積金制度功能弱化,研究機構、專家學者改革呼聲強烈;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改、制度完善等工作實質進展緩慢 記者在多個省市調研了解到,肇始于2002年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改革,運行十多年來,至今仍未到位。 本刊記者在多地調研了解到,全國仍有200多個應撤未撤的分中心人、財、物相對獨立,業務不規范,監管不到位,部分已啟動改革單位定位模糊、職能不清,造成公積金管理機構運轉混亂。 針對公積金制度逐漸暴露出功能弱化等多方面問題,相關的改革又明顯遲滯,業內人士呼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大勢,加快推進公積金制度改革,使其能為解決我國住房問題提供更多助推力。 現行制度存“先天缺陷”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由央行制定存貸款利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履行行政監督。然而,這一制度安排存在如下“天然缺陷”: 首先,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定位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難以有效履行公積金運營的職能?!斑@一定位難以構建與公積金運營相適應的法人治理結構,難以提供公積金運營的資本金約束,難以強化激勵約束機制?!鄙虾X斀洿髮W不動產研究所常務副所長陳杰說,多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已成為政府附庸并嚴重行政化,存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由于沒有資本金要求,公積金業務風險可能釀成虧損、破產,引發信用危機和社會危機。 其次,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決策和監督職能虛設。公積金管委會由政府及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職工代表及單位代表組成。業內人士表示,由于人員的選拔不夠公開公平,使得管委會決策實質上成為政府部門決策,同時,對其激勵約束不足,難以確保決策的科學性,而且人員更換頻繁,許多地方管委會決策形同虛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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