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管理改革十年未到位 或因觸動地方及銀行利益
2014-07-05 15:21:14??來源:瞭望新聞周刊 責任編輯:王瓊 王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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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認為,公積金制度改革遇到的最大困難在于利益調整。一旦改革,將要觸動不少利益相關方。比如地方政府,資金管理權在地方政府,公積金增值收益也作為城市廉租房建設的補充資金上繳財政,一旦對增值收益分配進行調整,將觸動地方利益。還有經辦銀行,公積金歸集和貸款等業務都在銀行,這是很大的一筆資金,要提高繳存利率,商業銀行不會輕易答應,且還涉及銀監會和人民銀行等。 制度創新轉型條件成熟 “當前,中國公積金正處在創新轉型的重要時期,改革是發展的唯一出路。公積金制度是否能保持生命力,就看是否跟得上經濟社會發展大趨勢。”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沈正超的觀點,在業內人士中具有代表性。 沈正超、劉洪玉、陳杰等多位業內人士認為,隨著房價不斷攀升,住房需求多樣化,公積金制度既面臨著功能弱化等挑戰,也面臨著發揮更加有力的住房保障作用等機遇。特別是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人口從農村向城市轉移的規模巨大。通過住房保障幫助進入城市就業的農民成為市民,平穩地融入城市生活,這既對公積金制度適應住房多樣化需求提出了新要求,也對進一步提升公積金覆蓋面、完善投資運作模式、加強組織管理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進行制度創新的條件比前幾年要更加成熟。 比如,保障房建設是公積金發揮更大作用的重要領域。公積金制度作為一項政策性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今后可強化互助互濟的特點,在解決廣大城鎮中低收入居民的居住困難問題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再如,住房需求的多樣化也為公積金創造“增量效益”提供了空間。例如,租住房屋在大城市居民住宅消費中的比重越來越高。“公積金制度的一些作用是商業銀行所無法取代的,必須要繼續更好地發揮出來。”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袁以立說。 業內人士認為,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強制性住房合作金融制度,實際上綜合運用了國際上較先進的解決住房的模式,具有重要意義。當下應加快其創新轉型,建立起符合中國國情的住房公積金模式,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房價水平相適應的彈性繳存比例調整機制,健全公積金支持保障房建設和多元化住房消費需求的機制,以更好幫助解決住房問題,并體現社會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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