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專家談紀檢改革:強化對腐敗和特權治理高壓
2014-07-14 06:30:19??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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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中央審議通過了《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出臺有何重大意義、有哪些亮點?記者日前就這些問題專訪了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 用改革的思路和方法來解決深層次問題 記者:為什么要出臺《實施方案》? 高波: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以“零容忍”態度嚴懲腐敗。從巡視制度改革到網絡監督拓展,從職能定位轉變到內部機構調整等,一系列改革舉措相繼實施。《實施方案》是這些有效舉措的集成和優化,是反腐敗理論認識成果、實踐創新成果、制度建設成果的提升和固化。 另一方面,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作出重要部署,列出了一系列“任務清單”。中央紀委堅決貫徹黨中央的決策,落實三中全會決定要求,深入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在改革中推進,在創新中發展。《實施方案》起到了改革“后評估”和落實再督促的雙向功能。 此外,目前一些制約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體制障礙依然存在。比如查辦腐敗案件的機構、資源比較分散,難以形成有效合力;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與老百姓的期待還有差距等。《實施方案》直指長期以來形成的一些紀律檢查體制“病灶”,用改革的思路和方法來解決深層次問題,是反腐敗攻堅克難、取得實效的根本路徑。 體現了問題導向、責任導向和執行導向 記者:《實施方案》在哪些方面對紀檢體制改革進行了重點部署? 高波:《實施方案》充分體現了問題導向、責任導向和執行導向。其改革重點有以下幾點: ——“兩個責任一起扛”。明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要求“兩個責任一起扛”,種好“責任田”。各級黨委要成為權責對應、名實相符的責任主體,黨委書記對本地區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負全責、首責、總責,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分工不分家,都扛起“一崗雙責”。紀委在深化“三轉”背景下,牢牢鎖定“監督、執紀、問責”三個關鍵詞,把更多力量放到主責主業主項,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兩個‘上’為主”。把紀委兩項重要權力——查辦案件的事權和干部提名的人權“上提”,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改革“落地”,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更好地支持和指導下級紀委聚焦主業、履行職責。 ——“兩個全覆蓋”。一是加快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現全覆蓋,強化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實質性監督。二是實現巡視工作全覆蓋,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推動常規巡視和專項巡視同步深化。 ——“兩個人群一起管”。一是對領導干部“本人”即權力行使者加強監管,如完善防止領導干部利用公共權力或自身影響謀取私利的法規制度,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任職回避方面的法規制度等,強化黨內誠信和黨內監督。二是對領導干部“家人”即利益相關人加強監管,如重點關注和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等情況,加強對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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