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兇器馬上要狠狠地打到田某頭部的千鈞一發之際,他十分害怕,將手旁一破碎的啤酒瓶刺向了毆打他的蘇某,沒想到這一刺,卻刺中了要害…… 2013年6月6日20時許,被告人田某與其朋友乘車前往飯館吃飯途中,遭遇白某和蘇某的無故攔車,并遭到了其二人的毆打。在此過程中,蘇某持兇器擊打田某的頭部,田某為了保護自己,本能地撿起身旁破碎的啤酒瓶,刺進了蘇某胸部。由于蘇某受傷嚴重,在被送往醫院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近日,城西法院審結了該起故意傷害案件,對被告人田某依法判決無罪。 據了解,該案經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以被告人田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起訴至城西區人民法院。城西區人民法院經過對此案的審理認為,被告人田某在其人身遭受到不法侵害過程中,為避免自己的人身受到更大傷害,持碎酒瓶將蘇某刺傷的行為,其性質不具有社會危害性,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其行為不構成犯罪,不應負刑事責任。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及罪名不能成立,遂做出被告人田某無罪的判決。一審判決后,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檢察院以原判認定事實確有錯誤,適用法律不當為由提出抗訴。經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認為被告人田某的行為符合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屬于正當防衛,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于是作出了駁回抗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實習記者瀾子) |
相關閱讀:
- [ 03-26]年輕人不愿呆在體制外家鄉 沒有無緣無故背井離鄉
- [ 03-21]安徽天長一涉惡團伙無故猥褻毆打他人獲刑
- [ 02-12]小學生醫保賬戶無故被凍結大半年 官方無明確答復
- [ 11-13]內蒙古包頭市官員無故缺席會議被免職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