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明確棚改目標 2014年至少改造470萬戶
2014-08-05 06:56:10?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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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改造470萬戶以上,國辦下發通知—— 今年棚改目標要超額完成 本報記者 陸婭楠 8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對外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棚戶區改造工作力度,力爭超額完成2014年目標任務,并提前謀劃2015—2017年棚戶區改造工作。 安置首次嘗試共有產權 去年7月《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印發以來,新一輪棚改明顯提速。2013年改造各類棚戶區320萬戶以上,2014年計劃改造470萬戶以上。然而,目前棚改的進度與改造約1億人居住的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的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棚改中仍存在規劃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設跟不上、項目前期工作慢等問題。 此次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通知》,首次將央企棚戶區明確納入棚改規劃。各地區要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抓緊編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將包括中央企業在內的國有企業棚戶區納入改造規劃,重點安排資源枯竭型城市、獨立工礦區和三線企業集中地區棚戶區改造,優先改造連片規模較大、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嚴重、群眾要求迫切的棚戶區。 在選點布局上,棚改安置房不再是獨立的區域,也被納入新型城鎮化的整體布局。《通知》要求市、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棚戶區改造規劃、城市規劃、產業發展和群眾生產生活需要,科學合理確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統籌中心城區改造和新城新區建設,推動居住與商業、辦公、生態空間、交通站點的空間融合及綜合開發利用,提高城鎮建設用地效率。鼓勵國有林區(林場)、墾區(農場)棚戶區改造在場部集中安置,促進國有林區、墾區小城鎮建設。 棚改配套設施首次被要求與棚改安置住房同步報批。過去,棚改安置住房與配套設施被要求同步規劃、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此次《通知》增加了“同步報批”的環節,為優化棚改布局、防止“安置房曬太陽”,增加了制度保障。同時,《通知》也首次明確了棚改安置住房小區的具體配建項目和建設標準,應遵循《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要求,標準更具體清晰,操作性更強。 棚改住房安置還將首次嘗試探索共有產權的方式。過去,棚戶區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由棚戶區居民自愿選擇。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安置住房的棚戶區居民,是以租賃型保障房等方式滿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條件下,納入當地住房保障體系統籌解決。 此次《通知》則明確提出,各地區可以探索采取共有產權的辦法,做好經濟困難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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