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6日電 據韓聯社消息, 韓國外交部6日表示,2名韓國籍毒品案犯當天在中國吉林省白山市被執行死刑,還有1名韓國籍毒品案犯將被行刑。 被執行死刑的2名毒品案犯是金某(53歲)和白某(45歲)。金某于2010-2011年期間從朝鮮販運冰毒到中國,前后14次共走私14.8公斤,其中的12.3公斤販賣給了白某。白某則數次將這些毒品販賣給韓國境內犯罪團伙。金某和白某于2011年4月在吉林省被抓,2012年12月在一審中被判死刑,2013年9月在二審中也被判死刑,今年3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兩人死刑。據悉,中方法院于7月28日向韓國駐沈陽總領事館通報了對2人的行刑日期。 韓國政府在兩人被判死刑后通過多種渠道多次向中方表示,“韓國尊重中國司法部門的決定,但呼吁中方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免去2人死刑”,但中方回復稱“中方理解韓方立場,但中國對毒品案犯不分國內人和外國人,一律以相同法規處罰,不可能例外對待特定國家”。 韓國外交部發言人魯光鎰當天表示,政府對韓國公民在中國因涉毒被執行死刑感到非常遺憾。在2人被捕后,政府在司法程序全過程提供了領事協助,而且在終審被死刑后也通過多種渠道多次呼吁中方從人道主義出發從輕處理。在2人被行刑之前,家屬和領事曾探視2人。 除了當天被處死的金某和白某,還有一名韓國人因涉毒將于今明兩日內被執行死刑。此人姓張,56歲,在中國多次走私和販賣冰毒,總量達11.9公斤。2012年,他被青島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判死刑,2013年6月在二審中仍被判死刑。據悉,中方法院于8月1日通知韓國駐青島總領事館最快或于本周對張某執行死刑。 這是韓國公民自2004年以來第一次在中國被執行死刑,也是韓國公民在國外被執行死刑的第三個案例。2004年5月,韓國人S某(當時64歲)涉嫌殺人后毀壞遺棄尸體,在中國青島被執行死刑。2001年,韓國人申某因涉毒在中國被執行死刑。當時韓國政府未及時掌握有關情況遭到輿論譴責。截至目前,共有20余名韓國人因涉嫌毒品犯罪和殺人罪在中國法院一審中被判死刑,其中大部分人員被判緩刑。 魯光鎰表示,韓國政府將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合作,為防止韓國公民在境外涉毒繼續進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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