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日出臺《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以十條規定規范以微信為代表的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以下簡稱“微信十條”)。該規定一經出臺,立即引發各方高度關注,其中,時政新聞發布轉載設限、實名注冊等內容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微信十條”能否有效遏制謠言、色情、暴力等違法違規信息傳播的行為?政策是否會矯枉過正? 網民:“‘微信十條’讓不堪其擾的我們看到了希望” “4月1日前不交罰款就被扣分”“微信要收費了,把此信轉發給10個朋友,系統會給你升級免費繼續使用”“微信朋友圈點贊即將收費”……您看著眼熟不?這些謠言曾在微信朋友圈廣泛傳播,不少“德高望重”的公眾賬號也常常大肆散播。 被謠言“忽悠”得團團轉的人不在少數。重慶工商大學大四學生小池看到“4月1日前不交罰款就被扣分”的消息,駕照分數不足的她火急火燎地跑去交罰款,后來聽說這是假消息時非常憤怒:“這些制造謠言的人太可惡了,讓我交個罰款差點得心臟病。” 微信里的不良信息還盯上了網民們本就不夠“豐滿”的錢包。有一次,北京市朝陽區的蘭女士看到朋友圈有人在賣各式名牌包,比市面上要便宜不少,在交流過程中,蘭女士掃了對方發來的一個二維碼后,手機中了病毒,支付寶中的2000多元錢不翼而飛。 新鮮出爐的“微信十條”明確規定,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保護用戶信息及公民個人隱私,及時處理公眾舉報的違法和不良信息。另外,還包括企業資質認證、實名制、公眾賬號未經批準不得發布時政類新聞等內容。 對此,網友們紛紛“點贊”:網友“飛呀呀”稱,國家對保障用戶權益的內容予以明文規定,這是社會的進步,企業也沒有理由再推卸責任了。網友“硬柳”說,以前找騰訊投訴微信不良信息的問題,很多都得不到解決,“微信十條”讓不堪其擾的我們看到了希望。 也有網友表達了擔憂。網友“滄海笑蝦”說,時政新聞的概念非常寬泛,“微信十條”也沒有對其進行界定,將來會不會只要看不順眼的就往里裝,成為一個鉗制言論的工具?網友“不要說話”說,這些規定都是非常好的,但能否落實到位必須打個問號,“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事情實在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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