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藤原廣之進1954年7月-8月筆供,他1897年生于日本愛媛縣。1935年到中國東北參加侵華戰爭。曾在穆棱、湯原、新京等地任日本憲兵分隊分隊長等職。1945年8月31日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6年2月,在半截河等地抓捕我抗日救國人員“莊俊哲以下10名”,后命令憲兵于3月15日將9人“處以嚴重處分”(殺害)。 1938年3月,“逮捕了(中共)北滿臨時省委、吉東省委系統”“計204名”。后將“68名解送哈爾濱檢察廳處刑”,其中“死刑7名”。 1938年4月中旬,在湯原縣鎮壓抗日聯軍行動中,“逮捕了4名和平居民,我命部下殺死3名,我親自用橫川的刺刀刺死1名”。 1944年3月中旬,將逮捕的“抗日地下工作員愛國人民稚某送哈爾濱石井部隊”。 |
相關閱讀:
- [ 08-05]日戰犯筑谷章造自供:用手指間夾鐵棍等手段審問
- [ 07-28]日戰犯罪行罄竹難書 甲午戰爭120周年之際不見反省
- [ 07-28]日戰犯原弘志侵華罪行自供發布 逮捕千名抗日人員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