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凌晨,倉山警方在整治酒駕統一行動中,3小時查獲20起酒駕違法,其中9起為醉駕。整治行動中,有兩名酒后開車的司機緊鎖車門就是不出來,最終民警強制執法:一起強行打開,一起砸窗執法。 16日凌晨2時許,倉山交巡警大隊在鰲峰大橋倉山橋頭處設卡查酒駕。民警突然發現,設卡點前方不遠處有一輛小車突然停在路邊不走了。民警上前查實,駕車者是一名女子,面對民警遞過來的酒精測試儀,女司機僅把車窗打開一條縫隙,遞出駕駛證和行駛證后,就不再理會民警,自顧自地在車內打起電話來。民警勸說了十幾分鐘,女司機黃某仍不理不睬。一名民警利用車窗的縫隙,試著將車窗玻璃向下壓,隨后民警伸進手,從里面打開車門并將女司機黃某帶下車。經抽血鑒定,30歲的黃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12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黃某稱,當晚她與朋友聚餐,吃完飯后請了代駕送自己回家,但到家后,她又突然想吃蟹腳,以為晚了沒有警察檢查,就自己開車去常吃的那家店購買,沒想到還是被警察逮了個正著。因醉駕黃某將面臨刑事處罰。 無獨有偶,當晚上渡所和建新所在南二環路雙湖高架橋下設卡時,也遇上一名酒駕不配合的司機,最終民警強行砸窗進行檢測。 16日凌晨1時許,民警攔下一輛雪佛蘭轎車檢查時,司機緊關車門怎么說都不下車。勸說了約 20分鐘,見司機仍不肯下車配合吹氣檢測,最終民警在警告無效后,砸開車窗強行打開車門將司機帶下車檢查。 經檢測,24歲的男司機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 25mg/ 100ml,屬于酒后駕駛。據李某交待,當晚其與朋友聚會喝了點啤酒。因酒駕,李某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并扣證半年的處罰。(首席記者 陳海東 通訊員 趙永龍 上渡綜 建新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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