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青島8月20日電 (胡耀杰)2014年8月20日,山東平度3.21征地縱火案被告人杜群山、崔連國涉嫌犯放火罪,被告人王月福、李青、劉長偉、李顯光、柴培濤涉嫌犯放火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普東刑事審判第八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3月初,山東省平度市鳳臺街道辦事處杜家疃村部分村民因對村土地增值收益款分配不滿,在位于該村南“開元御景”房地產項目施工工地南側搭建帳篷,由多名村民晝夜輪流看守,以阻止施工。3月中旬,該村村委會主任杜群山與該工地圍擋承建商青島貴和置業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長崔連國共謀,由崔連國找人對阻止工地施工的村民進行恐嚇。崔連國安排王月福與杜群山聯系。杜群山約王月福見面后提議用汽油點燃村民搭建的帳篷,以此恐嚇村民離開,并讓王月福當晚動手。王月福將此事告知崔連國,崔連國未加阻止。后王月福將一盛有汽油的飲料瓶帶至李青等人的暫住處,指使李青、李顯光、柴培濤當晚用該汽油燒帳篷,并讓柴培濤聯系了劉長偉。3月21日凌晨1時50分許,在李青的指引下,柴培濤駕車載李青、李顯光、劉長偉攜帶汽油、砍刀等工具到達“開元御景”施工工地,柴培濤停車等候。在明知帳篷內有人值守的情況下,李青持砍刀站在帳篷口處,李顯光持砍刀和盛汽油的飲料瓶,將汽油澆在帳篷外側東南角處的沙發及帳篷上,劉長偉持砍刀和沾有汽油的毛巾,用打火機點燃毛巾引燃沙發進而引燃帳篷。見帳篷起火,該四人上車逃離現場。帳篷內的被害人耿付林被燒死,被害人李崇暖、杜永軍、李德連被燒傷,經法醫鑒定分別構成重傷二級、輕傷二級和輕微傷。經價格鑒定,帳篷及其內外價值9770元的財物被燒毀。 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間,在平度市李園街道辦事處白果園村舊村改造過程中,王月福承攬該村拆除舊房、清運建筑垃圾及建場地圍擋等工程。期間,王月福糾集并指使李青、柴培濤、劉長偉、李顯光等人采用砸玻璃、投放禮花彈、毀壞財物、人身傷害等手段,多次對未達成拆遷補償協議的村民進行滋擾、威脅,并強行拆除村民住房,嚴重擾亂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公訴機關認為,杜群山等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午的庭審,主要圍繞代理人申請回避及闡述理由進行。中午休庭1小時后,庭審繼續進行。法庭對7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展開調查,庭審有序進行。下午6點,審判長宣布休庭,明天繼續開庭。(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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