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出臺三個文件解決涉法涉訴信訪突出問題
2014-09-12 06:52:41?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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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程序“空轉” 規范救濟手段糾正錯誤瑕疵 文件 《關于建立涉法涉訴信訪執法錯誤糾正和瑕疵補正機制的指導意見》主要著眼于防止法律程序“空轉”,解決有錯不糾的問題。特別是對實體沒有問題,但辦案程序、司法文書等方面存有瑕疵的案件,提出了原則性解決辦法,要求政法機關出臺具體實施意見,在法律程序內解決,不能對帶有小毛病、小問題的案件推出不管。 文件原則提出了執法錯誤、瑕疵的認定標準,以及依法糾正錯誤、補正瑕疵的辦法;從健全內部糾錯機制、加強外部監督制約、嚴格責任查究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從矛盾化解、輿情引導、源頭治理三個方面,就增強工作效果提出了具體要求。 法律程序“空轉”,一直飽受詬病。一些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雖然進入了法律程序,但由于辦案單位態度不端正,辦案不認真,有錯不糾,有瑕疵不補正,使得法律問題始終得不到依法公正解決。事實上,在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中,存在執法錯誤、執法瑕疵的案件占了大多數。 “凡是有錯誤的案件必須得到依法糾正,凡是有瑕疵的案件都要給當事人一個說法,讓當事人切實感受到依法按程序就能公正解決問題。”中央政法委要求,要以過硬的措施,確保執法錯誤依法得到公正解決,并提出了信訪辦理回避制度、異地審查、提級審查、案件評查等多種模式。同時要求嚴格落實倒查問責制,對存在執法錯誤、瑕疵,久拖不決的,不僅要倒查原辦案單位、辦案干警的責任,也要倒查信訪辦理部門和干警的責任。 對于執法瑕疵案件,中央政法委要求以規范的救濟手段,妥善彌補瑕疵。對每一個執法瑕疵,都要向當事人耐心說明,通過釋法析理,努力消除當事人誤解。對文書制作疏漏、事實表述不準、法條引用失誤等方面的瑕疵,要依法予以補正;對辦案程序不嚴格、證據收集不規范,對待當事人簡單粗暴等態度作風問題,應當向當事人作出合理解釋,爭取諒解。 此外,中央政法委還著重要求以辦理過程的公開,提高依法糾錯的效果。要求依法公開執法辦案的依據、流程、結果、裁判文書、信訪事項的處理情況等,對重大敏感信訪事項、存在重大執法過錯的案件,也要及時發布事實真相和案件處理情況。對問題已經依法公正解決,仍纏訪纏訴的,要把政法機關的處理情況和當事人的訴求公之于眾,讓群眾評判說理,以公開促息訴。 防止“無限申訴” 建立協調機制保證終結質量 文件 《關于健全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的實施意見》主要著眼于解決出口不暢的問題,防止終而不結、無限申訴,切實維護司法權威。 文件重點明確了依法終結的范圍和法律依據,細化了終結標準和程序,確保終結案件質量;對問題已經依法公正解決仍然纏訪纏訴的個案,明確了綜合化解的具體要求,以確保終結事項依法有序退出法律處理程序。 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是此次信訪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但從改革的實際情況來看,一些已經走完法律程序的信訪案件退不出處理程序,有些案件當事人仍然反復纏訪鬧訪,嚴重影響正常的信訪秩序和社會秩序。究其原因,既有政法機關與地方黨委政府溝通不暢,導致問題解決不到位的原因,也有法律裁定不執行,當事人無法獲得賠償的原因。 針對這些情況,中央政法委要求,對當事人反映問題已經依法按程序處理完畢,合理訴求已經依法按政策公正處理的,對該信訪事項依法終結,不再啟動復查程序。 “我們首先要確保終結質量。”中央政法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對信訪事項的終結,必須經過復查、申報、審查、備案、告知5個環節,并經中央政法機關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批。在此基礎上,通過建立協調機制,動員各方力量,做好對信訪人的教育疏導、幫扶救助和矛盾化解工作,促使信訪人息訴息訪,使信訪終結事項依法有序退出法律處理程序。 對那些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當事人,中央政法委要求,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的,按規定及時給予救助,幫助當事人擺脫生活困境。對納入不到司法救助范圍又確有實際困難,或是救助以后困難仍沒有得到明顯緩解的,引導當事人按規定申請社會救助,依靠當地黨委、政府解決好實際困難。記者彭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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