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精神對人毒害令人恐怖”——從山東招遠案看邪教之害 新華網(wǎng)濟南10月11日電(記者吳書光)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11日上午對張帆等5名被告人故意殺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張帆、張立冬被判死刑,呂迎春被判無期徒刑,張航、張巧聯(lián)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0年、7年。 自5月28日案發(fā)后,記者一直對此案進行跟蹤采訪,先后采訪了被告人張帆、張立冬,旁聽了庭審以及一審宣判的全過程。接受記者采訪的辦案人員表示,被告人接受采訪和庭審時的表現(xiàn),表明“全能神”邪教對教徒洗腦的嚴重程度,暴露出“全能神”邪教對教徒精神控制的邪惡本質。 偏執(zhí)施暴:暴露邪教反人類、反社會本質 法院查明,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lián)及張某(張帆之弟,12周歲)均系“全能神”邪教組織成員。2014年5月28日,為宣揚邪教、發(fā)展成員,5被告人及張某在招遠一家麥當勞快餐廳內向周圍就餐人員索要電話號碼,遭被害人吳某某拒絕后,張帆、呂迎春遂共同指認吳某某為“惡靈”,毆打吳某某致死。 張帆等邪教成員在公共場所公然對所謂“惡靈”施暴,令社會震驚,也凸顯出他們信奉邪教后的偏執(zhí)。今年6月1日和2日,記者在看守所采訪了被告人張立冬、張帆,對于自己犯下的罪行,兩人均表示“不害怕法律,相信神”。 8月21日庭審現(xiàn)場,面對犯罪指控,被告人張帆辯稱自己“正當防衛(wèi)”。呂迎春辯稱因為吳某某是“惡靈”才將其打死。張帆、呂迎春均認為所信“全能神”并非邪教。張立冬則認為張帆和呂迎春均說吳某某是“惡靈”,所以決定要打死她,而張帆和呂迎春要打人,就是“神”要打人。庭審當日,僅有兩名年齡較小的被告人張航和張巧聯(lián)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院認為,呂迎春、張帆、張立冬3被告人歸案后仍然無視國家法律,堅持歪理邪說,拒不認罪,對于殘害他人的犯罪行為毫無悔意,充分暴露出“全能神”邪教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的邪惡本質。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呂迎春表示服判,不上訴,其他被告人當庭沒有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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