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十八大以來習近平關于法治的論述
2014-10-19 19:28:25? ?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孫勁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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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司法公正 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線,司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政法戰線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之劍,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要重點解決好損害群眾權益的突出問題,決不允許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決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 ——習近平出席中央政法工作會議 我們提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要堅持司法為民,改進司法工作作風,通過熱情服務,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問題,特別是要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聯系群眾,規范司法行為,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公開的關注和期待。要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關鍵要把好每一起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法律適用關,確保實體正義、程序正義。程序正義是實現實體正義的前提,實體正義是程序正義追求的目標,兩者相輔相成。只有運用法治思維把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結合好,才能堅守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確保實體正義。在我國,對一些事情只走程序是不夠的,還要在法律軌道上設法解決實體問題。實現實體正義,關鍵是依法律靠證據。要把證據作為保證案件辦理質量的生命線,嚴格執行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對采取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供述陳述,不得作為定案的依據;對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堅持疑罪從無。只有這樣,才能確保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裁判處理公正,讓受到侵害的權利得到救濟、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制裁。對窮盡法律手段仍不能完全實現實體正義的,要給予適當補償或救助,盡可能促進實體正義實現。 確保程序正義。程序在法治思維中之所以有特殊意義,在于其有三個重要價值:機會公平、中立公正和權利救濟。正因為此,程序不僅成為保障實體正義的機制,而且成為社會成員實現普遍理性的載體。特別是實體上難以分清對錯或實體正義難以保證時,按照事先設置的公平透明的程序來處理,即使最終結果不盡如人意,人們也會自我釋然、坦然接受。政法機關要肩負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責任,必須把程序正義的要求落實到執法司法全過程,確保中立公正,嚴格辦案期限,落實告知、回避、開庭審理、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制度,讓社會成員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公平正義。(汪永清) 司法公正問題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這是因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之后,我國法治建設的重心從立法轉向了司法;隨著我國依法治國進程加速,人民群眾的維權意識和訴訟觀念顯著提升,越來越寄希望于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矛盾糾紛,致使社會矛盾糾紛以司法案件的形式大量地涌入法院,持續呈現訴訟“井噴”、訴訟“爆炸”的態勢,我國超乎預料地提前進入“訴訟社會”。司法公正問題成為中國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和焦點。公正是司法的本質,司法公正是社會公平的底線,如果這一防線被突破,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信心、對法律的信任、對法治的期待,就會一落千丈。 黨和人民對司法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更嚴格的要求。為了做到司法公正,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公正這個問題來改進工作,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同時,要堅持和改進黨的司法的領導,加強和改進人大對司法工作的監督,進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確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地行駛審判權和檢察權、特別是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要進一步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嚴格規范司法行為,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大力培養理性的司法文化,尊重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為司法機關創造公正司法的制度環境、文化環境和物質條件。司法公正是關乎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突出問題,更是關乎公平正義、社會和諧的全局問題,而不僅僅是司法機關自身的問題。所以,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的歷史起點上,要倍加重視司法。(張文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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