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十八大以來習近平關于法治的論述
2014-10-19 19:28:25? ?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孫勁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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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政法隊伍建設 我們的政法隊伍主流是好的,是一支聽黨指揮、服務人民、能打硬仗、不怕犧牲的隊伍,是一支黨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賴的有堅強戰斗力的隊伍。 堅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隊伍的政治靈魂。 政法隊伍要敢于擔當,面對歪風邪氣,必須敢于亮劍、堅決斗爭,絕不能聽之任之;面對急難險重任務,必須豁得出來、頂得上去,絕不能畏縮不前。要加強紀律教育,健全紀律執行機制,以鐵的紀律帶出一支鐵的政法隊伍。要提高干警本領,確保更好履行政法工作各項任務。要以最堅決的意志、最堅決的行動掃除政法領域的腐敗現象,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要建立健全違反法定程序干預司法的登記備案通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習近平出席中央政法工作會議 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政法隊伍,既要端正執法理念、提高執法素質、改進執法作風,又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從制度建構層面,對管人管權管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長遠解決方案,確保權力規范、公正行使,確保隊伍清廉、司法清明。 用制度厘定執法司法權邊界。法治既授予權力,更約束權力。把執法司法權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最重要的是明確執法司法權都由法律授予;沒有法律授權,不得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實施執法司法行為。要對法律授予政法機關的執法司法權進行全面梳理,清晰界定執法司法人員行使權力、承擔責任的界限。 用制度實現對執法司法權運行的監督制約。執法司法權行使關乎當事人權利,如果缺乏監督,既會影響執法司法公正,也會產生腐敗。要堅持以權力制約權力,健全政法各單位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依法制約的制度機制。正在進行的執法司法責任制改革,一開始設計改革方案時就要注重強化對執法司法權的監督制約,確保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制約機制就到哪里,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出軌、尋租的機會。 用制度促進執法司法權公開透明運行。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要通過健全制度,確保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執法司法依據、程序、流程、結果都及時公之于眾,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保廉潔。把信息化和公開化結合起來,健全執法辦案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機制,做到動態管理、剛性約束,促進執法司法公開、規范、公正、高效。堅持以權利制約權力,拓寬人民群眾依法有序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渠道,促進司法公正。 用制度的嚴格執行保障權責一致。有了制度,沒有嚴格執行,就會形成破窗效應。要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都設置“隔離墻”、通上“高壓線”,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約束沒有例外。對違反法律制度的,無論涉及誰,都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能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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