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發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2014-10-28 19:02:42??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王瓊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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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 (一)堅持依法執政。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各級領導干部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保證黨確定依法治國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工作機制和程序。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完善黨委依法決策機制,發揮政策和法律的各自優勢,促進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互聯互動。黨委要定期聽取政法機關工作匯報,做促進公正司法、維護法律權威的表率。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各級黨委要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依法治國中積極發揮作用。 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黨委決策部署。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 政法委員會是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組織形式,必須長期堅持。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要把工作著力點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履職、創造公正司法環境上,帶頭依法辦事,保障憲法法律正確統一實施。政法機關黨組織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向黨委報告制度。加強政法機關黨的建設,在法治建設中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保障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二)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全黨必須一體嚴格遵行。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加大黨內法規備案審查和解釋力度,形成配套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運用黨內法規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促進黨員、干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黨的紀律是黨內規矩。黨規黨紀嚴于國家法律,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不僅要模范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規黨紀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堅決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對違反黨規黨紀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必須抓早抓小,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違紀走向違法。 依紀依法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形成嚴密的長效機制。完善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項制度規定,著力整治各種特權行為。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對任何腐敗行為和腐敗分子,必須依紀依法予以堅決懲處,決不手軟。 (三)提高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黨員干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高級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對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評教育,不改正的要調離領導崗位。 (四)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礎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增強基層干部法治觀念、法治為民的意識,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加強基層法治機構建設,強化基層法治隊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改善基層基礎設施和裝備條件,推進法治干部下基層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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