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治化
2014-11-06 10:55:08??來源:光明日報 責任編輯:陳瑋 房小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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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戰略部署,將有力地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方面事業的發展。特別是《決定》明確提出,以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為核心,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法治化。這對于我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一、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 民主建國、民主立國,是無產階級革命的基本主張,是實現人類解放和文明進步事業的必由之路。《共產黨宣言》明確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這就從無產階級革命的一般規律上闡明了建立無產階級民主國家是無產階級革命的直接目的和實現途徑。 爭取、鞏固和發展人民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始終不渝的奮斗目標。我們黨從成立之日起就以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為己任,帶領人民進行了長期不懈的艱苦奮斗。我們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目的就是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使中國人民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開辟了中國人民民主制度的歷史新紀元,其重大民主政治意義正如毛澤東同志所指出的:“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讓位給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民主主義,資產階級共和國讓位給人民共和國。” 新中國成立后,為了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地位,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們黨在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進行了全面的實踐和探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后來,由于“左”的指導思想的影響,特別是十年“文革”期間,我們在民主問題上發生過重大失誤,推行以群眾運動為主要形式的所謂“大民主”,致使黨和人民的事業遭受嚴重破壞和損失,人民民主權利受到恣意侵犯和踐踏。這個教訓極為深刻。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實現了指導思想上的撥亂反正,開啟了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進入了蓬勃發展的新時期。鄧小平同志在深入總結和思考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歷史經驗和教訓后深刻指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這一重要論斷,集中體現了我國新時期社會主義民主觀。一是民主與社會主義不可分,民主既是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內容,又是社會主義制度的本質屬性;二是民主與社會主義現代化不可分,民主既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政治保證。 新時期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中國特色,始終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同其他事業一樣,取得了歷史性成就和重大進步,成功開辟和堅持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展現出旺盛的生機活力和巨大的制度優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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