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信息將實現全面聯網 確保四級信息共享
2014-12-19 07:43:35??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瑜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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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獨家獲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已由國務院下發至中央各部委及相關部門,未來我國不動產登記將實現多層次信息共享。其中,國土部將牽頭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以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實時共享。 業內人士指出,多層次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將解決不動產登記信息的全國聯網問題,并為未來部分政策實施提供基礎數據來源。但制度發揮作用還有賴于信息共享制度執行細則的落地和完善。 據權威人士透露,該條例共六章三十五條,將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內容包括不動產登記適用對象、執行部門以及登記程序、信息共享和法律責任。條例規定,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和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等均為不動產登記適用對象。 上述權威人士稱,條例在登記程序、法律責任方面沒有明顯改動。但在信息共享方面,條例提出,未來各級不動產信息將統一納入國土部牽頭建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并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實時共享,這意味著不動產信息將在國土系統內部各級共享。 該人士稱,條例還提出,在建立國土系統內部聯網、建立相關部委的信息聯網的同時,加強各有關部門的信息互通有無。他表示,這意味著除了國土系統內部共享外,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將與住房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審批信息、交易信息實時互通共享,以避免登記申請人重復提交。 此外,國土、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也應加強彼此之間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的互通共享。 中國房地產研究會房地產法規政策委員會秘書長康俊亮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共享制度是此次暫行條例最大的特色。在登記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可以保證交易信息、登記信息有效銜接,既可以理順交易管理與登記管理的關系,又可以達到促進交易、維護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的目的,從更長遠的角度看,也為今后諸多改革措施提供了基礎數據來源。但康俊亮也指出,從目前條例規定來看,不動產登記信息聯網互通實施難度仍較大。據了解,此前與不動產登記相類似的住房信息聯網,經多年推動仍處“聯而不通”的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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