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12月30日北京消息(記者滿朝旭)國務院對江蘇昆山市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別重大鋁粉塵爆炸事故調查報告作出批復,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同意對事故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涉嫌犯罪的18名責任人已移送司法機關采取措施,對其他35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2014年8月2日7時34分,位于江蘇省蘇州市昆山市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昆山中榮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拋光二車間發生特別重大鋁粉塵爆炸事故,當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傷。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事故發生后30日報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傷(事故報告期后,經全力搶救醫治無效陸續死亡49人,尚有95名傷員在醫院治療,病情基本穩定),直接經濟損失3.51億元。 經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車間除塵系統較長時間未按規定清理,鋁粉塵集聚。除塵系統風機開啟后,打磨過程產生的高溫顆粒在集塵桶上方形成粉塵云。1號除塵器集塵桶銹蝕破損,桶內鋁粉受潮,發生氧化放熱反應,達到粉塵云的引燃溫度,引發除塵系統及車間的系列爆炸。因沒有泄爆裝置,爆炸產生的高溫氣體和燃燒物瞬間經除塵管道從各吸塵口噴出,導致全車間所有工位操作人員直接受到爆炸沖擊,造成群死群傷。 管理原因是:中榮公司無視國家法律,違法違規組織項目建設和生產;蘇州市、昆山市和昆山開發區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對中榮公司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長期存在安全隱患治理不力等問題失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有關部門未認真履行職責,審批把關不嚴、監督檢查不到位、專項治理工作不深入、不落實;江蘇省淮安市建筑設計研究院、南京工業大學、江蘇萊博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和昆山菱正機電環保設備有限公司等單位,違法違規進行建筑設計、安全評價、粉塵檢測、除塵系統改造。 根據調查事實和有關法律法規,對中榮公司董事長吳基滔、總經理林伯昌、經理吳升憲,昆山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安委會主任陳藝,昆山開發區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黃惠林,昆山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陸冠峰,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隊原參謀、現任張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王劍,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宋秀堂,昆山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丁玉東等18人采取司法措施。 對其他35名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其中,給予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史和平,蘇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周乃翔,江蘇省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向明記過處分。 給予蘇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盛蕾、徐美健,蘇州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華仁杰記大過處分。 給予昆山市市委書記、昆山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愛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 給予昆山市市長、昆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路軍,昆山市委常委、昆山市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張玉林,昆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黨建兵,昆山市安全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峻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對江蘇省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并責成其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由江蘇省人民政府責成江蘇省安全監管局對中榮公司處以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并由相關部門依法對中榮公司予以取締;由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安全監管和環境保護部門對江蘇省淮安市建筑設計研究院、南京工業大學、江蘇萊博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昆山菱正機電環保設備有限公司等單位和有關人員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處罰,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務院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議,要求各地區、各相關部門和企業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始終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深入貫徹新《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強化依法治安,落實安全發展,加大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力度,強化開發區安全監管,嚴格行政許可審批,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進粉塵防爆專項整治,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類似事故發生。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將全文公布這起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報告。 |
相關閱讀:
- [ 10-17]江蘇昆山將8·2爆炸發生日定為“安全生產警示日”
- [ 08-15]媒體:昆山粉塵爆炸事故為追求GDP的地方敲響警鐘
- [ 08-12]昆山爆炸案曝政府招商黑幕 投資送人大代表名額
- [ 08-11]安監總局要求吸取昆山爆炸事故教訓 組織專項檢查
- [ 08-10]昆山臺商悼念“8·2”爆炸事故遇難同胞
- [ 08-08]昆山粉塵爆炸湖北籍員工5人遇難3人受傷
- [ 08-08]昆山粉塵爆炸案:炸開汽車上下游供應體系黑幕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