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烏魯木齊1月10日電 (朱敏 張力群)10日,記者從新疆庫爾勒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報警服務臺了解到,2014年該110報警服務臺共接警202687起,其中有效接警97703起,無效接警104984起,占總接警51.7%。對此,警方表示,110作為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救助服務的平臺,無效接警不僅浪費了警力,一些虛假警情還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 為了使110報警服務臺更好地發揮作用,在第29個“110宣傳日”來臨之際,庫爾勒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報警服務臺組織民警走上街頭開展宣傳活動,引導群眾更好地使用110報警服務臺,使之在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作用。 在宣傳中,民警從110報警服務臺受理范圍、救助范圍及干擾110將受處罰等方面向群眾進行講解。據介紹,110報警服務臺受理范圍主要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以及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受理人民群眾救助范圍主要為: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情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老人、兒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范圍內幫助查找的;公眾遇到危難,處于孤立無援的狀態,需要立即求助的;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救助事項。 受理投訴范圍為: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正在發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人民警察各項紀律規定,違法行使職權,不履行法定職責,不遵守各項執法、服務、組織、管理制度和職業道德的各種行為。 據介紹,對干擾110報警服務臺正常工作的,公安機關將進行處罰。對謊報警情、隨意撥打騷擾110報警服務臺電話、干擾110報警服務臺正常工作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記者了解到,庫爾勒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報警服務臺于2013年12月24日開通微信報警平臺,這是新疆公安開通的首家微信報警平臺,可以受理位置導航、視頻、語音、圖片、文字等形式的報警。隨著微信報警平臺的進一步拓寬,對維護社會穩定和治安起到了積極作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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