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年伊始祭出改革重拳 養老金雙軌制20年終破除
2015-01-15 07:19:40??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瑋 周艾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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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須防止職業年金導致新差距 中新網財經頻道注意到,《決定》對“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出了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而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這一部分的表述為:“具備條件的企業可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這意味著,前者明確了用人單位的責任,而后者則是在一定條件下自愿建立企業年金。 此外,《決定》還明確提出了“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的職業年金繳納標準。“《決定》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這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所沒有的。” 董克用認為,由于兩種制度原來有差距,所以在并軌的時候也要考慮現實,如果從文件上看,兩種制度在職業年金方面確實還存在一些細微區別,需要防止可能產生的新差距。他指出:“給機關事業單位增加了年金制度,我認為這是好的,可以彌補基本養老保險的不足。” 董克用說:“目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只有6%的人擁有企業年金。現在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是,怎么能夠讓更多企業也有條件建立企業年金,讓企業職工也不只是依靠基本養老保險,也可以擁有第二支撐——企業年金。”董克用說。 在職人員享受過渡性政策 據了解,此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是根據本人退休時工資水平以及工作年限,按照70%到90%的比例發放。而改革之后,在改革之前已退休的人員,維持待遇不變;改革之后參加工作的人員,退休待遇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之和,計發方式與企業職工一致。 對于目前在職的近40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而言,除了有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還將改革之前沒有繳費的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并依據時間長短發放“過渡性養老金”,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隨著這一批人逐漸退休,新制度將完成平穩過渡。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這是根據現在在職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計發的一種過渡性養老金。將來退休之后,通過新老辦法對比,如果改革之后新計發辦法的養老金,比過去老辦法要低的話,就按照過去老辦法來補差,確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不過,董克用認為,《決定》對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規定還有待進一步明細。“連同《決定》一起公布的附件中,只給出了《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這個月數表對于新參加這個制度的人有用。也就是說,如果我現在開始參加工作,到40年后退休,那么可以參照這個月數表,這是實賬。但現在的問題是,有很多參加工作多年的人員是沒有交過費用的,這部分空賬怎么算?這還需要更加詳細的過渡辦法。”董克用說。(中新網財經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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