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要依憲執政的內涵本質、必然要求和舉措
2015-02-07 12:59:30? ?來源:《前線》雜志 責任編輯:唐麗萍 唐麗萍 |
分享到:
|
必然要求 其一,“崇法”,樹立憲法法律權威。依憲執政要求執政黨及其成員要有憲法情懷、憲法信仰,把傳統的“敬天敬宗保民”化為今天的“崇憲護國守約”,尊崇憲法權威、守護國家利益、遵守政治契約。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具有至高無上的法律地位。為此,《決定》指出,“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p> 其二,“控權”,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依憲執政的實質是權力在憲法之下、權力受憲法約束。權力易于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人類政治發展的歷史告訴我們,得不到有效監督和制約的權力是危險的。在我國,受前蘇聯式計劃經濟體制和集權政治體制的影響,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權力尤其是領導人的權力很難受到有效制約。這種不受制約的權力狀態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權力集中,各種決策權、領導權大都集中在黨委、政府、部門一把手中;二是權力專斷,權力很難受到制度的有效約束。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受戰爭時期和困難時期動員體制的影響,我們甚至形成了一種觀念,認為各級別領導人的個人權力越大,國家治理能力就越高,對我們的事業發展就越有利?!拔幕蟾锩笔旰平俅蚱屏诉@種迷信。近年來系統性腐敗、塌方式腐敗蔓延多發的現象也再次向我們生動地說明,良好的愿望不能代替預防性的制度,要從根本上治理權力濫用和腐敗就要在體制機制設計上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推進依憲執政,就是對權力進行制約的治本之策。 其三,“護民”,尊重和保障公民權利,與民共治?,F代意義上的憲法之治,起源于平民維護自身人身、財產安全免受專制權力禍害的抗爭之意。英國革命、法國革命、美國革命,都是如此。革命成功后的憲法,都把公民權利保障放到了頭等重要的地位。在此意義上講,權利保障是憲法之治的真諦。憲法之治,是一種宣示、一種許諾,承諾每個公民的人身、財產、自由都可以得到至高無上的憲法的保護,不會受到政治專橫權力的侵害。這種穩定預期,對社會秩序的安定、財富的增加、市場的穩健運行,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是民安、民富、國強的必要基石。依憲執政,就是要更好地尊重和保障公民權利。執政黨一定要改變把民視為“子民”、“黔首”的傳統“帝王”、“父母官”觀念。現代政治“權為民所授”,民是源,權是流,“政治為眾人之事”,憲法之治更是如此:要嚴格保護公民人身、財產權利,依法保護企業財產和經營自由,維護個體尊嚴;要實現好公民的受教育、勞動、醫療、養老等社會性權利,促進社會公平;要在各個層面發展協商民主,促進公民對治理的參與。依憲執政的精髓是共治而非專斷,通過協商民主、公民參與增強治理的合法性、有效性。 |
相關閱讀:
- [ 02-07]守紀律講規矩是黨員干部的基本政治素質
- [ 02-07]賴清德宣布放棄2016民進黨內初選 應全力支持蔡英文
- [ 02-06]南京大學黨委書記張異賓:扎實做好高校宣傳思想工作
- [ 02-06]致公黨:給食品小作坊定安全等級 確定不同檢查頻次
- [ 02-06]澳總理領導地位遭挑戰 呼吁黨內議員投票支持(圖)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