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高通存在收取高價專利許可費等三違法行為
2015-02-10 13:23:21??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王瓊 周艾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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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10日電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消息,發改委近日對高通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依法作出處理,責令高通公司停止相關違法行為,處2013年度中國市場銷售額8%的罰款,計60.88億元。發改委指出,高通存在收取不公平的高價專利許可費等行為,違反中國《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 據悉,2013年11月,發改委根據舉報啟動了對高通公司的反壟斷調查。在調查過程中,發改委對數十家國內外手機生產企業和基帶芯片制造企業進行了深入調查,獲取了高通公司實施價格壟斷等行為的相關證據,充分聽取了高通公司的陳述和申辯意見,并就高通公司相關行為構成中國《反壟斷法》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進行了研究論證。 發改委指出,經調查取證和分析論證,高通公司在CDMA、WCDMA、LTE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和基帶芯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以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一是收取不公平的高價專利許可費。高通公司對中國企業進行專利許可時拒絕提供專利清單,過期專利一直包含在專利組合中并收取許可費。同時,高通公司要求中國被許可人將持有的相關專利向其進行免費反向許可,拒絕在許可費中抵扣反向許可的專利價值或提供其他對價。此外,對于曾被迫接受非標準必要專利一攬子許可的中國被許可人,高通公司在堅持較高許可費率的同時,按整機批發凈售價收取專利許可費。這些因素的結合導致許可費過高。 二是沒有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在專利許可中,高通公司不將性質不同的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與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進行區分并分別對外許可,而是利用在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的支配地位,沒有正當理由將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進行搭售,中國部分被許可人被迫從高通公司獲得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 三是在基帶芯片銷售中附加不合理條件。高通公司將簽訂和不挑戰專利許可協議作為中國被許可人獲得其基帶芯片供應的條件。如果潛在被許可人未簽訂包含了以上不合理條款的專利許可協議,或者被許可人就專利許可協議產生爭議并提起訴訟,高通公司均拒絕供應基帶芯片。由于高通公司在基帶芯片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中國被許可人對其基帶芯片高度依賴,高通公司在基帶芯片銷售時附加不合理條件,使中國被許可人被迫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專利許可條件。 發改委指出,高通公司的上述行為,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阻礙和抑制了技術創新和發展,損害了消費者利益,違反了中國《反壟斷法》關于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和在交易時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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