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發布《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
2015-02-26 15:10:44??來源:最高法網站 責任編輯:陳瑋 陳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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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平:第三,健全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司法責任制。完善以審判權為核心、以審判監督權和審判管理權為保障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落實審判責任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是本輪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關鍵任務。目前司法實踐中一些地方司法行政化問題還比較突出,審者不判、判者不審、層層請示、層層審批,違背司法規律和審判運行規律?!兑庖姟肪o緊抓住審判權力運行機制這個關鍵,提出一系列改革舉措促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明確提出健全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機制和辦案責任制,健全院、庭長審判管理和審判監督機制,改革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要求審判委員會主要討論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推進裁判文書說理改革;改革涉訴信訪制度,創新網絡辦理信訪機制,推動建立申訴案件律師代理制度;明確提出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完善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建設,推動實現全國法院統一平臺統一公開信息;完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和案件辦理程序,建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實現三類案件的立案公示、庭審公告、文書公布統一在網上公開;明確提出以司法便民為目的,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制度、人民法庭制度,改革送達制度,探索推廣信息化條件下的電子送達方式,繼續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推動構建系統、科學的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 李少平:第四,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實行審判中心主義,充分發揮審判特別是庭審作用,加強人權保障,是現代訴訟和審判制度的重要原則。但從目前司法實踐來看,審判對偵查、起訴的制約作用沒有充分體現,人權司法保障力度有待加強。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反映了我們黨對司法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為完善我國訴訟制度指明了方向。《意見》提出推動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促使偵查、審查起訴活動始終圍繞審判程序進行;強化庭審中心意識,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全面貫徹證據裁判原則,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機制,禁止讓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穿著識別服、馬甲、囚服等具有監管機構標識的服裝出庭受審;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健全冤假錯案的有效防范、及時糾正機制。 李少平:第五,改革法院人事管理制度,推進法院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建立符合司法職業特點的法院人員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居于基礎性地位,是必須牽住的牛鼻子。長期以來,我國對法官沿用普通公務員管理模式,法官的選任、管理、考核、待遇均沒有體現法官職業特點,也不符合法官隊伍職業化建設需要。《意見》提出:堅持以審判為中心、以法官為重心,全面推進法院人員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推動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法官單獨職務序列,健全審判輔助人員管理制度,科學確定法官與審判輔助人員的數量比例,把法官從大量事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二是建立法官員額制度,科學確定四級法院的法官員額,同時要求科學設置法官員額制改革過渡方案,確保優秀法官能留在審判一線。三是改革法官選任制度,在國家和省一級分別設立由法官代表和社會有關人員參與的法官遴選委員會,制定公開、公平、公正的選任程序,確保品行端正、經驗豐富、專業水平較高的優秀法律人才成為法官人選,實現法官遴選機制與法定任免機制的有效銜接。健全初任法官由高級人民法院統一招錄,一律在基層人民法院任職,上級法院法官原則上從下一級法院遴選產生的工作機制。拓寬法官選任渠道,吸引更多優秀法律人才。此外,《意見》還就完善法官業績評價體系、在職培訓機制和工資制度提出了要求。 李少平:四、《意見》的落實和推進 李少平:《意見》發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將配套推出貫徹實施分工方案,明確各項改革措施的牽頭部門和參加部門,建立情況通報、督導檢查、評估總結制度,實行臺賬式督辦和項目式管理,做到每項改革任務都有布置、有督促、有檢查,確保各項任務不折不扣完成。由周強院長擔任組長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將負責研究確定《意見》實施過程中的年度改革要點、審議重大改革方案、聽取進度匯報、討論重大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具體辦事機構,負責《意見》的組織協調、實施推進、試點管理、督促檢查和評估總結工作,并及時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改革進展、請示重要事項。 李少平:謝謝大家。 孫軍工:這份《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七個方面65項具體改革舉措,有些已經取得了初步進展,有些已經正在緊鑼密鼓的實施當中。相信各位媒體都很感興趣,下面進行進入第二個環節,看看大家感興趣的話題,我們作一些交流。 中國青年報記者:剛才主持人也說了,目前一些司法改革已經取得一些成績。我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這65項改革舉措中哪些已經是在進行中或者已經取得一些成績,希望能詳細介紹一下。第二個問題,因為在2014年7月初的時候,在濟南的會議上發布過四五改革綱要的大概內容,就是說這一份修訂過的跟原來的有哪些區別?謝謝。 賀小榮:剛才李院長介紹了司法體制改革前一階段已經取得的成效,大家已經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設立的巡回法庭、知識產權法院,還有跨行政區劃法院的設立等等。這一系列的改革舉措都已經推出,去年7月份以來,特別是四中全會決定以后,在新的改革意見當中,就以下這些重要問題又做了新的安排。比如由立案審查制變立案登記制的改革,還有很多涉及到司法改革的各個方面,這都在綱要當中有所表現。過去的改革綱要是45條,現在擴展到65條,涉及到七個方面,這方面的變化是比較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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