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破改革瓶頸 “三塊地”改革試點即將審慎展開
2015-03-09 07:13:1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陳瑋 李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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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議 應立法修法突破改革瓶頸 多位代表委員在今年兩會上提出了針對上述問題進行立法和修法的建議。 針對征地制度的改革,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議,國家建立征收土地全程公告制,建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聽證與反饋機制,建立參與式的征前土地調查登記制,以及建立參與式補償、安置督查制度。 此外,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表示,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首先通過法律法規確定征地的范圍,哪些地該征,哪些地不該征,才談得上征地補償的問題。 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方面,民盟中央在提案中建議,盡快修改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明確規定經營性項目建設也可以使用集體建設用地,以及有條件地允許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建設用地二級市場,從而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一樣,可以通過出讓、租賃、入股、作價出資等方式用于非公益性項目建設。 陶凱元建議,立法機關應盡快根據近年相關省區市土地改革試點的經驗以及相關部門的意見,制定出一套統一的關于土地流轉問題法律法規。一是盡快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等相關概念進行界定,二是對政府征用農村建設用地留用土地性質進行明確,三是規范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程序和相關實體界定。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九三學社中央在提案中建議修改對部分違法行為的處罰辦法,對于村民違法占地建設住宅,尚未完工的應以拆除為主;已經建成的以經濟處罰為主,違法性質嚴重的加倍處罰。此外,要完善宅基地在本村本社區流轉的機制,可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以逐步積累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可行性做法。應未雨綢繆,特別重視完善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后與農民實際需要相適應的農村社會保障辦法,以確保退地退宅農民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進 程 33個地區試點至2017年結束 全國人大常委會2月27日經表決,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據全國政協常委、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陳錫文介紹,目前這項工作已經部署完成,即將正式開始試點,期限是從現在開始到2017年年底,將近三年時間。 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在“三塊地”的改革前強調了“審慎”二字。對此,董祚繼表示,政府文件很明確地提出了改革的邊界,改革在封閉的試點里做,試點之外的地區不行。另外,集體土地入市試點也限于存量建設用地,這是因為存量用地數量很大,將其盤活已足以基本支撐農村經濟發展和將來城鄉統一市場建設用地需要,同時還可以避免耕地失控,守住耕地紅線。 陳錫文此前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土地制度改革過程中出現涉及法律障礙而無法推進的情況時,一般來說都是采取“立”“改”“廢”三種處理手段,很多時候法律沒有改就意味著改革不能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現在只能靠立法機關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圍內進行授權,同意在特定地區不實行部分法律的部分條款。而這種模式的典型案例就是上海自貿區。這次33個試點“三塊地”改革的地區,涉及突破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的相關法律條款,則正是采用這種形式。 據了解,在試點區域內,暫時調整實施征收集體土地補償的規定,明確綜合考慮土地用途和區位、經濟發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情況,合理確定土地征收補償標準,安排被征地農民住房、社會保障;暫時停止實施現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第六十三條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九條相關規定,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許存量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在農村宅基地制度方面,決定草案提出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權限,明確使用存量建設用地的,下放至鄉(鎮)政府審批,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下放至縣級政府審批。 據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常務副市長李士祥透露,目前北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入市方案正在研究,尚未完全成型,最快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出臺,大興區西紅門等兩個鄉鎮將率先試點。 □記者 林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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